维修费过高 强行摊派在消费者身上
2009年消费者小张贷款购买某品牌的等离子电视机一台,现在贷款已还清。2010年5月份电视屏幕上出现一道宽约两毫米的纵向竖线,于是及时给该品牌维修部打电话咨询,他们派调查员来查看后告知消费者需要换“屏”,消费者当时就询问了价格,说是换屏费7650元;维修费需要300元,上门费50元。并且更换后保修期只有3个月,3个月后再维修又要付8000元。
如果循环下去的话,以消费者工薪阶层的收入实在无法负担如此昂贵的维修费,更何况是如此循环。而且消费者认为这种损坏应当属于厂家的质量问题。维修调查员答应回去协商一下。从此以后就没了音讯。消费者疼惜不已,当时买时近3万元的产品怎么也得有几年的寿命吧。
还有消费者余某在春节前该电视出现黑屏的问题,消费者向该公司当地维修站反映情况,维修站因快过年了等原因直到春节后才派人来检查,确定是液晶点都司背光板坏了,不属保修范围。如果更换费用是3000元,得消费者承担,同时上门服务费、检测费、修理费、配件费等几百元也全由消费者负责。卖价才7000多的液晶电视,更换背光灯就要花费3000多元,这样的售后简直就是“老虎”。
对于消费者来说,脱离三包服务的商品,在使用和维修上自然缺少一层保护。不论出现屏幕损坏、更换灯管等什么问题,动辄数千元的维修价格都会让您当初投入的上万元资金大打折扣。究竟哪些维修该我们消费者掏钱,哪些该厂家掏钱,现在全由厂家说了算。
所以提醒消费者,在挑选平板电视的时候,尽量选择较新款的产品,一则新款产品的技术一般会更成熟,二则目前7代线、8代线液晶电视在成本上达到了一个最优化状态,遇到维修、换件时花费会更低。
其次购机的时候选择质保承诺时间相对较长的品牌,同时在购机发票和质保卡上要求卖场和厂商清晰标明免费质保的范围(整机或者核心部件)和时限,加盖公章。
据最新的消息显示,中国消费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标准预计将在今年5月出台,备受广大消费者关注的平板电视售后服务问题也包括在其中。到那时,消费者就可以更加理直气壮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让时尚轻盈的平板电视带给我们更多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