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理由》中的第四条提及“夏普的研发实力绝对不容小视,但是后起之秀IPS-alpha面板经历了4代进化,在技术上融合了ASV和MV的技术。换句话说,夏普CPA已经不再是最领先的面板了。还有,夏普引以为傲的低反射涂层在三星的“黑水晶”系列液晶电视也有体现。这里要指出的是,我们只说了技术方面的先进性,并不是说产品画质,影响画质的因素有很多。”
我觉得《十大理由》一文在这里犯了刻舟求剑的错误,拿夏普N多年前的技术跟其他品牌的当前技术相比,有欠公平!业内人士都知道世界上近80%的液晶专利是夏普公司拥有的,ASV技术虽然只是夏普众多专利技术中的一个,但拥有专利保护的技术怎么可能被其他品牌融合呢?
说到液晶技术的先进性,有几家能做到像夏普一样?率先开发出目前世界最大尺寸的108寸液晶电视的企业是哪家?率先开发出4倍于普通高清,分辨率高达4096×2160液晶电视的企业是哪家?率先开发出厚度仅为2厘米液晶电视的企业是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