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歧视性销售背后的利润驱动
然而,品牌信誉危机并没有唤醒被“利润”吞噬了“理性”的夏普。在07年的年底旺销季到来之前,夏普又犯下了同样的错误。年中上市的GX3系列液晶电视则成了此次“歧视性销售”事件的主角。
不过这次夏普显然聪明了一些。就整个大陆市场来言,消费者根本觉察不到这一系列产品上,夏普所做的“手脚”。但是哪怕罪犯把每个细节都做得完美,也不会不留下蛛丝马迹。也许是对夏普“台湾屏”事件的记忆犹新,网友对夏普该系列产品变得小心翼翼。一个偶然的机会的降临,令夏普“歧视性销售”事件揭开冰山一角。
夏普歧视性销售背后的利润驱动
“一流产品卖国内,二流产品卖欧美,三流产品卖中国”这段已经被人们遗忘了的经典名言再次被用在了夏普身上。某陈姓网友向媒体反应,自己于2007年9月购买的夏普52GX3液晶电视机的画质质量与香港同事家中的52GX3具有明显的性能差异。觉得自己有义务提醒同胞注意:“夏普销往大陆的产品绝对比香港和日本地区的差。” 通过记者的调查,陈先生遇到的夏普液晶电视机同型不同质问题的根本原因被逐渐剥离出来。调查显示,在中国大陆销售的夏普AQUOS 52GX3和夏普在香港、日本销售的同型号产品在参数上有很大不同:在关于52GX3的参数说明上,日本夏普页面上标明倍速ASV标识(也就是俗称的100/120Hz刷新技术)和
夏普歧视性销售背后的利润驱动
关于倍速ASV的作用,夏普官方网站是这样表述的“夏普公司首次将新开发的倍速液晶驱动技术运用于AQUOS FULL HD液晶电视中。在通常50帧*/秒的动画影像中,在原有前后两帧影像之间通过精密计算并插入1帧新的中间影像,使信号提升2倍,即100帧*/秒进行播放。全方位改善了画面残留,大大的减少了画面的拖尾现象。清晰再现高速运动的画面,带来更具震撼力的礼堂体验。”由此可见夏普非常清楚该技术的重要性。 同时,一个更加令网友气氛的事实也在记者的辛苦工作(借此笔者向敢于指出真相的陈先生和记者表示敬意和感谢)中被挖掘出来。记者在一家日本的在线家电销售网站上证实,日本的52GX3售价为413,784日元,折合人民币还不到2
产品缩水、低质高价的事实一经指出,立即引起了广大网友的齐声声讨。有网友发表观点要求联合抵制夏普产品;也有网友指出受到歧视待遇不仅是产品差异问题,更有损国格和广大中国人们的民族感情……业内专家则进一步指出,夏普的这种因地域出现的产品差距将拉大消费者和夏普品牌之间的距离,令夏普品牌形象遭受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