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两会以来,互联网+概念风声水起。作为一项国家战略,互联网+未来会改变我们生活、生产、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使得投影人也必须思考“互联网+”和自己的关系。
投影产业逃不出互联网
关于互联网+的概念,投影行业尚未有统一的认识。但是,这并不妨碍投影产业早已融入互联网。
第一, 电商和O2O投影渠道已经占据整个投影市场的2成销售规模。其中,在中小企业零售商务投影机市场、家用投影市场占比超过三成;在娱乐和微型投影机市场占比近8成。对于渠道、亦包括厂商自主营销的份额部分,电商渠道作为最直接的“互联网+投影”的产业模式,已经在高度且迅速的改变整个产业的结构格局。
第二, 部分新兴品牌早已高度互联网化。这新品牌包括单片液晶投影机产品、多数微型投影产品、坚果,酷乐视等专著互联网品牌文化的产品。一些传统投影机品牌亦推出了一些互联网化的产品,如明基、奥图码部分产品线主打电商渠道。另一些大型区域渠道代理商也把O2O作为加强服务和扩大“领地范围”的关键举措之一。
第三, 智能投影技术的发展令投影产品自身融入网络。智能投影是什么?不是一项具体的功能,而是一个可扩展的基础平台。它提供计算、存储、通信、协同和人机基础界面。在此之上可能是远程教育,抑或网络视频,更可以是微信、微博这类时尚应用。目前多数主流微型投影、娱乐投影都已实现智能化,明基、海信等企业代表的家用投影也开始逐步涉足智能技术。
第四, 投影营销和品牌文化的互联网化。这方面的表现是基于线上资源和平台的营销投入,在投影产业营销投资中的占比不断增长,且远未达到顶峰。同时,线下营销亦与线上互动和传播高度整合,形成营销领域的O2O格局。另一方面,投影产品中的微型投影机和激光电视特别注重互联网品牌文化。以用户粘性和体验价值为核心,投影品牌正在告别简单的规模效益模式,走向深度客户价值整合的产业方向。
以上四点是现在投影产业已经和“互联网”“加”出来的成果。但是,对于投影产业的真正融入“大互联网+”环境,这些还只是“冰山一角”。
因为,目前的投影互联网化还是对传统产业格局的“修补”。主流投影企业的行为具有极强的被动性和投机性。例如电商渠道的利用,最早是从娱乐投影、单片LCD投影开始,此后扩张到微型投影:占主流的产品类型是最后进入这个圈子的。这体现了主流投影企业被动的一面。而即便是已经进入电商渠道、或者智能平台的传统投影品牌与渠道,也只是以此为补充。这就形成了电商、O2O、智能和品牌互联网化等“互联网+”概念,新兴品牌以“更弱的实力”却占据“至少暂时性的更大优势”的不平衡格局。
主流投影品牌互联网化缓慢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 传统产业结构的价值,尾大不掉。例如,电商化就会淡化线下渠道利益,形成传统合作伙伴之间的隔阂。品牌互联网化,就要改变整个企业的营销体系,在内部而言意味着人员变动、职责变动、权益变动,这会导致既得利益者的抵触——而这些既得利益者很多处于位高权重的位置。
第二, 传统投影业者,乃至那些在互联网概念上走的更远的新兴品牌,均不知道投影与互联网碰撞的“终点”在哪里。亦,互联网化有共识,但是如何互联网化、互联网化的投影行业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尚未有共识。
对于投影产业的“互联网+”战略,解决第二个问题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