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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中的新砝码:彩电业齐赶环保“高考”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2-06-18 作者: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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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初,是每年的高考季。千百万莘莘学子即将通过数张试卷,做出人生之中的第一个关系其一生命运的重大决定。

    而在2012年的这个夏天,需要辛苦备战的不仅有高三的数千万毕业生,还有国内家电业,特别是彩电业的同仁们:对国家接连出台的环保新政的解读,将关系到每年4千万台彩电销量,近两千亿产值,产业链累计超过百万员工的未来。

    环保新政接连出台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2年5月25日正式下发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并确定从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内对符合相应标准的平板彩电产品给予一定额度的销售补贴。这是继去年年底,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和节能补贴政策“到期后”,在续期家电下乡政策的基础上,国家新兴出台的又一项惠民措施。

    据了解,与以往的类似政策一样。本次节能补贴除了对具体产品节能水平设有标准外。对参与企业的“销售规模”也有要求。

    在节能补贴范围内的平板的电视产品应满足,依据国家标准GB 24850《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液晶电视为能效1级,且能效指数达到1.7及以上水平;等离子电视为能效1级,且能效指数达到1.4及以上水平;同时产品被动待机功率不大于0.5瓦。此节能标准仅包括彩电的信号接收处理、显示画面和输出声音等基本功能,不包含新兴产品的诸如网络、多媒体等附属功能的能耗考核。

竞争中的新砝码:彩电业齐赶环保“高考”

    此外,节能补贴的参与企业还必须满足年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数量不少于50万台的硬性规模指标。对比预期内2012年国内平板电视销量超过4300万台的预期,则相当于1.2%的市场占有率,按现有彩电平均售价计算,相当于15到20亿的销售额规模。加上目前平板电视整体节能水平较高,渴望纳入补贴方位内的产品比例很大的事实,国内主流的本土和外资品牌企业都能进入节能补贴阵列,但是区域性的二三线品牌、小企业和山寨企业则很难进入。

    如果说六月正是开始的节能补贴对于多数彩电企业是利好消息,那么此前已经确定征收的“废旧产品回收税”,则是一个摊高成本的不利消息。

    2012年5月21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废弃基金》)。这意味着电器电子和含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将于7月1日起正是为“废弃”产品的回收“买单”。

    该办法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将负责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基金。对于彩电产品,意味着无论是自主制造还是OEM产品,无论是国内制造还是进口产品,只要是在国内市场流通销售的产品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基金”。

    目前,国家《废弃基金》的征收标准中主要家电产品为“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电视机产品是单台征收额度最高的产品。据悉,这主要是参考了废弃物拆解回收和处理过程中,依据废弃物本身的各种成分不同,造成的处理成本差异,制定的征收标准。

    分析认为,该举措将使废旧产品处理企业的“补贴”有源可溯,保障废旧产品拆解企业的合理利润,促进废旧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从以往的以回收可用部件、市场化盈利为主,向无害化处理、获取公益补贴收益为主转变,切实体现废旧产品回收行业的“环保本质”。

    据国家发改委数据,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年报废量将达到1.6亿多台。——年产生电子垃圾将达到700-1000万吨,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垃圾出产国,总量超过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数倍:巨大的电子垃圾数量,急需建立适当的处理制度,否则重金属、剧毒和致癌化学物质等环境污染将成为国家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

    但是,这一举措也将加重相关企业的成本:对于彩电业,本身净利润一直徘徊在1-3%的微利行业,目前14元每台的《废弃基金》成本意味着缩减0.4-0.7的利润空间。另据统计表明,2011年,全国彩色电视机的产量达1.24亿台,按照13元每台标准,意味着行业成本将增加近16亿元——这相当于本土彩电品牌中盈利条件最好的海信2011年的全年净利润,其他彩电品牌企业3-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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