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送货延迟带来的售后服务时间计算问题,所有接受记者采访的消费者都表示,送货延迟该由厂商负责,“三包”时间的计算应该以送货安装时间为准。
6月10日,记者在苏宁北京丰台路口店随机调查了20名消费者,所有人都认为“三包”时间、尤其是退换货的时间应该以送货到家并安装好的时间为准。消费者许先生表示,现在家电厂商都提供免费的送货安装服务,这本来是企业的服务承诺,既然承诺了,就应该考虑到服务的成本,而且也肯定已将成本纳入了产品价格之中。如果仍以购机发票为准计算“三包”时间,则不仅不是免费送货安装服务,相反还有借此转嫁责任之嫌,作为消费者,他根本没法接受。
消费者刘先生表示,本来就整机1年、主要部件3年的包修规定来说,延迟送货几天,消费者根本不会计较,但是落到退换货时间上,就没法让人容忍了。退货的时间最长为7天,换货的时间最长为15天,如果还将延迟送货的时间让消费者承担,那消费者的权益就没法得到保障了。因此他认为,当发生退换货问题时,应以送货安装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