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市场的混乱现状,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在十一之前发布了《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平板电视整机包修1年,包括显示屏在内的主要部件包修2年。该《意见》一经发布,便在业内引起一片哗然。很多专家和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意见》的发布不仅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相反还会令本就混乱的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市场更加混乱。
记者通过调查也发现,几乎所有的平板电视厂商都没有因为《意见》的发布而对现有的服务规定进行改变。已经回归“三包”的本土品牌长虹、康佳、创维、厦华等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显示屏包修3年的规定,是依据平板电视发展规律,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制定的,不会因为《意见》规定的服务缩水而改变。
而本就游离于“三包”规定之外的外资品牌,也仍旧以国家没有相关的规定,《意见》只是建议,没有强制性为由,拒绝改变原来自己制定的服务政策。
记者在对消费者的调查中发现,《意见》普遍受到消费者的质疑,很多消费者表示对《意见》的缩水规定不可思议。
在北京国美电器航天桥店,记者随机调查了10位消费者,结果所有的消费者都对《意见》的规定表示了批评。消费者胡先生说,连价格低得多的CRT电视都执行国家的“三包”规定,价格要贵很多倍的平板电视怎么能够不执行呢!《意见》完全是站在了厂家的角度考虑,而忽视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李女士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她对《意见》中显示屏包修2年的内容非常纳闷,她说:在出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意见》的出台将对消费者的维权产生极大的影响,将使家电厂商的强势地位更强,这样一来,消费者将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各界对于《意见》的争议还在继续,对于《意见》将产生的负面影响,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表示了极大的忧虑,他说,一直以来,关于平板电视尤其是显示屏包修的消费纠纷调解难度就很大,《意见》的发布势必会给某些企业以口实,增加调解难度。不过,武高汉也强调:国家“三包”规定是界定平板电视售后服务的唯一有效的权威法规,任何单位和企业在制定自己的服务政策时,必须遵守“三包”规定,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他指出,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包括平板电视厂家在内的家电企业,只有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并最终赢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