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目混珠,违规促销屡禁不止
促销的商家越来越多,活动范围越来越广泛,促销活动含糊其辞,产品鱼目混珠的事件时有发生。类似“全场促销”的卖场现在已经是屡见不鲜,最后消费者才发现,所谓“全场打折”的只不过是其中及少数,或者几台限量机型而已。《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同时,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限量促销的,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
在百货商厦转了几圈,笔者发现一张促销海报上写着:“惊爆特价,3799元32英寸国产名牌液晶电视,本店限量10台”,但是随后到指定的促销区域一看,根本没有发现提到的促销机型,在向销售员询问之后,才知道已经卖光了,当问及既然已经售完,为何还不在促销的广告上明示或者将广告撤下来,得到的回答是因为太忙没有时间。其实这个答案已经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并不是商家没有时间,试想一下,更改或者撤下一个广告需要耽误多少时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利用消费贪图便宜的心理,当消费者来到促销店面之后,销售员就可以乘机推销其他型号的电视了。这种现象不仅仅是在一两家卖场,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广告上通常都只标示了促销的价格,而促销方式、规则、商品的范围都非常模糊,附加条件也没有写上,使得很多消费者因此落入商家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