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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促销叫停 卖场难实施重在自身维权

来源:IT168 更新日期:2006-11-28 作者:佚名

虚标原价,卖场随处可见

    家电作为家庭现代化生活的象征,也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然而本应该为消费者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的家电卖场,现在都已经被让利、打折、赠品、清仓、甩货等等各式各样的信息所充斥,很多促销行为都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随着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15日正式实施,四大违规促销行为被叫停。现在这项规定颁布已逾一月,但就各类家电卖场实施的反映情况来看,形式并不乐观。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同时第十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

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的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虽然说规定已经出台,但就这段时间反映的情况来看,这一现象在家电卖场中仍然非常普遍。商家对“原价”的定位各不相同,一般来说有几种情况:一是“建议零售价”,这一般是厂商的定价,通常都会比实际销售价格高出一两成;二是历史最高价,这个是产品几个月甚至几年以前的价格;三是未成交过的价标,是重来都没有成交过的商家定价;四是纯粹虚标或乱报的价格,这种情况尤为普遍。从家电卖场的某些促销信息上看,的确是便宜了不少,但实际上在商家的“原价”上打折,消费者根本没有得到任何实惠,甚至有些打折之后的价格比原来促销之前还要高,因此今后大家在购买促销或者打折的家电产品之前,最好能够事先了解这款产品之前的真实价格。

鱼目混珠,违规促销屡禁不止

  促销的商家越来越多,活动范围越来越广泛,促销活动含糊其辞,产品鱼目混珠的事件时有发生。类似“全场促销”的卖场现在已经是屡见不鲜,最后消费者才发现,所谓“全场打折”的只不过是其中及少数,或者几台限量机型而已。《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同时,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明示促销商品的具体数量。限量促销的,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

  在百货商厦转了几圈,笔者发现一张促销海报上写着:“惊爆特价,3799元32英寸国产名牌液晶电视,本店限量10台”,但是随后到指定的促销区域一看,根本没有发现提到的促销机型,在向销售员询问之后,才知道已经卖光了,当问及既然已经售完,为何还不在促销的广告上明示或者将广告撤下来,得到的回答是因为太忙没有时间。其实这个答案已经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并不是商家没有时间,试想一下,更改或者撤下一个广告需要耽误多少时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利用消费贪图便宜的心理,当消费者来到促销店面之后,销售员就可以乘机推销其他型号的电视了。这种现象不仅仅是在一两家卖场,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广告上通常都只标示了促销的价格,而促销方式、规则、商品的范围都非常模糊,附加条件也没有写上,使得很多消费者因此落入商家的圈套。

虚构促销,奖品不售后仍有发生

  为了给大幅降价找借口,很多商家都以拆迁、停业等等理由来促销,有的地方甚至形成了一种拆迁经营模式。而在家电卖场中,且不说这样的做法有待商榷,而且这些产品质量有无保证还很难说,甚至有些不法商家将一些质量存在一定问题,或者是已经淘汰的旧产品以种种虚构理由的促销活动处理掉,真正受害的还是广大的消费者。《管理办法》对促销活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这里并不是说商家不能以这些行为进行促销,只是不得以假借这些口号而已,一旦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家电卖场,消费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根据笔者走访的情况来看,家电卖场以拆迁、停业为借口的情况基本上不会出现,毕竟不太符合实际,而清仓处理的产品虽然有,但很少见,消费者对于平板电视等大宗家电,也不会购买这种处理产品。相比之下,促销产品退换货比较难办,成都的一位姓万的消费者反映,他在家电超市购买了一台特价促销的37英寸液晶电视,几天后发现开机以后电视屏幕两侧泛白,也就是有漏光,这位消费者也知道液晶电视是有一定的漏光,但是眼看漏光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位先生拿回去要求换货,但是商家却以促销机型不能换货或者退货,且其购买的时间是在相关规定出台以前为由,拒绝了万先生的请求,只能提供免费的维修。因此再次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促销机型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退换货的问题。

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促销活动

  对于购买家电产品附送的赠品或奖品,这其中就大有文章了,不少商家在销售前根本不向消费者展示赠品、奖品,消费者根本不清楚到底标示的“精美”奖品到底是什么,有些商家甚至会用一些残次品、返厂品来作为赠品、奖品,而最为普遍的一点就是,商家都不提供对赠品和奖品的售后服务,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问题,商家却以赠品或奖品不提供售后为由推脱掉了,消费者有冤无处诉。《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应当展示奖品、赠品,不得以虚构的奖品、赠品价值额或含糊的语言文字误导消费者。

  而在走访的卖场中,已经有部分卖场已经知道了奖品和赠品必须提供售后的相关规定,在口头上承诺对其提供售后服务,但是现在办法刚刚出台才一个多月,具体执行情况怎样还不清楚。不过还是有部分商家对于奖品赠品仍然持不提供售后的态度,当提到《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时,商家不是找出各种借口,就是转移话题,或者是含糊其辞搪塞过去。有鉴于此,笔者提醒消费者对待奖品和赠品的问题上一定要注意,最好让销售人员给奖品、赠品开个票据,或者直接在购买的产品收据上注明奖品或赠品的型号和数量,只要有了凭据,就有权要求商家和厂商提供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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