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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盒子的最大推手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9-23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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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年中6月以来,智能盒子产业迎来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广告单:而且是全免费的广告。这就是广电总局对涉及网络电视内容产业的严查、严管。这让盒子的影响力迅速从年轻人、科技圈扩散出来,成为全社会关注和关心的一个产品。

    广电总局查内容,硬件盒子撞大运

    此次“净网行动”中,广电总局对“网络电视”产品的查处,实际上是重新、从严执行“2011年底,广电总局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通知(广电181号文件)”。该文件自身并没有对任何硬件产品的技术和形态做出“限制性”规定,而是通过规定在“网络电视”服务中如何确定内容合法性的流程、以及谁对内容合法性的结果负责的“软件”和“产业体系”,来确保电视终端平台的内容安全。

广电总局:盒子的最大推手

    所谓电视终端平台的内容安全是指:内容播出可管可控、播出内容合法合规。其核心是电视终端内容播出权的有限扩散,而不是无条件扩散;同时,必须控制涉及暴恐、反动、色情等违法内容的出现。

    对于非法内容的“担心”,是很有必要的。例如,今年虽然前面有快播被查,触犯刑律;新浪备查,被吊销网络视频传播和网络出版两张牌照;但是,9月份又有腾讯、搜狐、迅雷因监管不力各被罚款5万元的案例——这些动辄百亿资产、数万人的大公司,名牌企业尚且如此,怎能不让人对更多的中小网站和视频公司的内容控制能力担忧呢!

    因此,在铁的事实面前,广电总局的“严查重典”势在必行。第一个撞到枪口上的是小米盒子,也是盒子领域品牌影响力最大的之一。小米盒子因为缺少牌照一度被勒令停止服务。此后,盒子领域另一个销量更大的品牌乐视也遭遇了同样的危机。

    出现这种局面,核心原因是小米、乐视有法不依:虽然广电181号文并非不能质疑,甚至通过人大、政协、行政申诉、法院等手段企业也可以推动这一政策文件的修正,但是在该文件依然存在有效的时期内就必须无条件严格执行。不能随便一个人,找几个理由,说一项法规不合理,就可以不执行——这不是法制社会和法制精神的体现。更何况,181号文就今天而言还谈不上过时、或者有重大缺陷。忽视一项法规的存在,后果自然就是被处罚。

    但是,广电总局的年中以来所有的处罚都没有系统的针对任何硬件产品:包括智能电视、盒子、智能路由等。广电总局的执法集中在内容和内容传播通道上,即播控平台和APP。这方面涉及的司法问题核心是“网络视频如何进入电视”——广电总局从未说过,网络视频不允许进入电视平台的话。事实上,目前网上看视频的人的确很多,但是依然没有电视平台的绝对数量大;其次,网络上看视频的人看的最多的还是电视剧、电影等,即便是美剧、韩剧本质还是传统电视内容。这也是广电总局坚决管制非法内容通道的原因。

    这波次的严查,表面看盒子第一个中枪:代表者是小米和乐视,但是客观上盒子却是占了最大便宜的产品。广电部门的行动引发的媒体公开报道,形成了一波浩瀚的“免费盒子广告”。盒子产品的影响力更加深入人心。而且严管之下,更为纯净的盒子市场,也使得家长型消费者更能,“放心购买”。

    2014年9月份,优酷和中国电信各自联合牌照方,又推出两款盒子新品——这就是严查不仅没有妨碍盒子市场发展,反而促进了其市场发展的明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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