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介绍了乐视超级电视特殊定位导致,乐视电视几乎没有实力相当的对手。但是,类似的局面不会一直存在。例如,2014年5月15日发布的,小米电视二代,也是小米真正量产产品的上市,就将是乐视一个潜在的巨大敌人:事实上,乐视和小米主要吸引的粉丝几乎是“一个人群”。
作为乐视的竞争者,传统彩电企业也没有闲着:一方面,这些企业加强了互联网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比如酷开TV、ChiQ、KKTV、mooka等子品牌不断涌现,形成切割和瓜分电商市场平台份额的趋势;另一方面,补足短板也成了传统彩电企业的选项——TCL的游戏和软件策略、海信的视频网站组团策略、康佳的双平台策略等。传统的企业的这些转变,即是狙击乐视等新品牌的措施,更是企业自身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杰作。
但是,乐视真正的挑战,不是其他的彩电企业,而是不断成熟的视频内容商市场和不断成熟的消费者群体。
乐视已经从移动和PC双线,转向移动、PC、TV三线并重的用户格局。而且,这种转变,在实践上已经初步成功。这一点,爱奇艺、优酷、百度视频、新浪视频、CNTV等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内容商和彩电平台的联姻,不仅仅是彩电企业的一厢情愿,更是内容商和彩电商的一见钟情、抱团取暖。
从消费者角度看,仅仅一个乐视在TV平台获得成功,自然不能满足“胃口”。消费者对视频内容是挑剔的。消费者钟情的是内容本身,而不是平台和客户端软件。消费者希望的是更为精彩和出色的内容,同时也需要更多的好内容。这就决定了,乐视电视抓住的消费者,也不是乐视的铁杆粉丝:不是非乐视、打死也不看。真实的情况是,消费者跟着内容跑,而不是服务平台。
消费者的需求,决定了两件重要的事情:第一是,乐视的初步成功,培养了消费者的“电视互联网”消费经验。拥有这种消费需求的消费者正在增多。更多的互联网电视消费者,自然支撑起更多类似商业模式和合作生态的成功。第二件重要的事情是,乐视超级电视抓住的消费者:虽然它采用必须购买电视的同时购买1-2年内容服务的组合业务模式,但是也不能确保这部分消费者不流失——流失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成为乐视和其它平台的,多平台使用者;二是彻底转向其它平台。无论是那种方式的“流失”客户,都意味着,乐视的终端市场价值和内容市场价值,不能直接在数量上划等号。
当互联网电视走向成熟,而不是停步在初始探索阶段的时候,消费群体会扩大、消费需求会多元化、市场服务主体会增多、乐视的竞争者会更为成熟和机警:乐视赖以取得现在成就的“独一份”竞争优势,即将灰飞烟没,这之后乐视应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