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的“下杀手”
“若只是资本投资,我要它干什么,我又不是创投公司,若只有资本投资,那夏普直接找银行团、投资公司就好了,根本不需要鸿海”——这是鸿海对投资夏普的最新表态。这一态度证实了鸿海在投资夏普这件事情上以前所有的“阴谋论”的揣测。
鸿海不是来当救世主的!
鸿海不仅不会接受此前初定的550日元的定价——因为夏普股价已经大跌;更不会只是给夏普送钱,而不参与管理,或者不分配更多的利益。虽然此前的报道称,鸿海承诺不向夏普派驻懂事,但是这似乎不会成为鸿海作为可能的未来最大股东参与夏普更多内部事务的障碍。
实际上,作为商人,在夏普目前的财务危机下,鸿海“趁火打劫”无可非议。
未来鸿海和夏普合作,鸿海利益得到最大化的方式,莫过于,8.09亿美元的投资额不变(甚至增加),但是降低每股的定价,也就是提升持股比例。这将使得鸿海持股夏普超过10%——依照日本国内法律,鸿海有权向法院对夏普提出“解散”申请:如果夏普解散、资产被重组,鸿海则可以更好的掌控夏普各种优势资源板块,包括那些夏普不可能外售的技术和研发团队;即便鸿海不能在法院达成此意向,“解散”的阴影也将始终笼罩在夏普的头顶,成为鸿海此后所有面向夏普的可能的谈判的一个砝码。
郭台铭对夏普投资陷入巨亏
因此,超过10%的股权被鸿海拥有,这是夏普非常难以接受的的方式。据媒体报道,夏普提出的一个方案是,以近月的股价中间值,重新估算鸿海的投资额。但是,分析认为,这种方式在夏普股价没有稳定回升迹象,或者夏普没有实质性的改善财务状况,或者找到可靠的改善财务状况的方法的前提下,对于鸿海而言“吸引力不大”。这也是鸿海郭台铭,近期的日本之行未能就投资夏普一事达成协议的原因之一。
鸿海寻求利益最大化,夏普死守不达到10%的股份出让底线。这种矛盾也不是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夏普可以分拆一部分业务,或者出让一些非股份利益(例如,让鸿海在获取夏普技术上占些“便宜”)。但是无论如何,在夏普急需资金的前提下,在银行和其他可能投资人将鸿海与夏普的合作看的非常重的背景下,夏普很难在与鸿海的交易中不“吃亏”。
对于夏普,鸿海不仅是合作伙伴,还是其资金源,甚至还有其他的重要意义。作为苹果最大的代工商,鸿海的角色对于夏普是否能够持续稳定的抓住苹果IPAD所需求的液晶面板、以及未来是否可以抓住苹果彩电这个面板界潜在的大客户都有重大影响。而这两者又对提升夏普十代线面板厂的开工率,从而为夏普从根本上扭亏奠定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本财年第一财季,夏普近千亿日元的亏损,与十代面板线仅有的3成开工率有密切关系。而夏普已经承诺最近十代线开工率会提升到8成,这个盈利线之上,这需要鸿海、苹果等下游客户的大力配合。随着夏普进一步下调全年的彩电销售目标,夏普作为“鸿海的零组件”供应商的角色将更加明显。
因此,鸿海在与夏普的谈判中,可打的牌不少。甚至,台湾地区监管部门表示,鸿海与夏普的交易不符合鸿海股东的利益——这种政府发言人的牌,鸿海都可以打。
在鸿海可能向夏普谋求的利益中,至少包括,技术(鸿海旗下的液晶面板企业奇美一直与夏普有技术性合作,夏普液晶技术全球一流);产能(这是鸿海彩电代工业,尤其是面向苹果、索尼等高端客户代工业务扩展的紧急需求);夏普和先锋的品牌销售市场(未来鸿海可能在彩电、手机,甚至更多领域谋求获得为夏普代工的可能,不过这会令夏普的终端制造空心化);与日本液晶面板上游产业的更紧密合作关系(鸿海旗下的奇美一直与日本液晶面板上游产业合作紧密,加上夏普的面板业务,自然可获更大市场话语权)……
但是,关键的问题在于,鸿海与夏普合作后,鸿海的这些方面的可能受益,大多数都需要鸿海充当非简单“投资人”的角色,也就是说需要鸿海进入“管理夏普的状态”。这也是鸿海郭台铭最新公开发言的内在含义。
摆脱短期债务违约危机,这是夏普眼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这需要夏普拿出可行的重组方案;更需要投资人对夏普的“重组计划”的认可。在一系列重组可选项中必须包括的是解决十代线产能问题:这就离不开鸿海的苹果、索尼等代工市场。因此,在夏普的此轮危机中,鸿海已经成为真正的“关键先生”。而鸿海与夏普合作的成败、或者最终合作方式的确定,也就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夏普的“生死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