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更要有大商德
如果说,微博发言的失误,微博承诺的没有实现,还可归罪于“一时性起”、以及这种形式自身的不严肃性,那么另一些“电商价格战中的欺诈行为”则更能显示一些本质性的问题。
比如,“有的电商承诺低价出售商品,但在网店上却标明无货,而实际的调查结果显示商家仓库实际有存货”;再比如,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所谓商品原价是在促销前7日内产品交易的最低价格,而有电商在价格战过程中虚构原价,实际的促销价高于之前7日内交易的最低价。
这些行为就与网络、新营销工具毫无关系,与一时性起、个人行为毫无关系。因为做出这样的事情,必须是多个部门联动、多人参与、整个集体认真协同才能做到,这些行为很难说是随意而来、而没有经过严谨策划。这些行为是典型的“商家无德”状态下的、对公众的愚弄。
老祖宗有古话,叫做“无商不奸”。民间有谚语“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本来这些封建社会的老黄历,在现今的文明社会已经不存在。但是电商价格战却令我们消费者,再次深刻意识到“老祖宗的英明神武”!
大商本应有大德!作为家电连锁卖场也好,作为新兴网络购物渠道也好,电商们都不是小企业,“小孩子家”。加起来2500亿元左右的年销售额,都快赶上某些欠发达国家的全年GDP,在这场所谓价格战中,这些企业又抱定那种心态呢?
可能,从价格战开始到结束,都没有人料想到此次政府监察部门会如此迅速并强势的介入,并出其不意的发现了那些普通消费者不知的秘密,让这场闹剧的细节更多的暴露在阳光之下。如果一开始部分电商就能意识到,监管力量的存在,也许它会选择更为收敛的做法。但是,对客户的诚信,这本应是普通商家自觉遵守的法则,怎么就必须监察大人大驾观临才能得以暂时旅行呢?
商家渠道与消费者是鱼水关系。消费者对商家品牌的信赖是渠道企业最基本的软资产、软实力,是这些企业品牌价值的核心组合部分。诚然今日中国的电商,无论线下还是线上,都已经成为实力巨大的巨头。但是,相对垄断性的经营地位,就能成为这些人可以合起伙来放弃诚信原则的理由吗?
在这个充分化竞争的、自由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商市场,任何放弃立命根本的做法都是将自己的企业经营置于危险之地的举措。摆脱传统的商家与消费者的猜忌和敌对关系,构建和谐互信、诚信互利的商户与消费者的合作关系,才是商家真正能够长久成长,并获得适当的利润的根本。
也许,微博上的一句口号、线上线下的小动作,可以获得短期业绩,或者其他利益方面的一些“小实惠”,但是此后,商家们面临的是变得更为精明、也更小心翼翼的消费者,面临的是修复自己的诚信形象以及重构和谐商家和消费者关系的漫长过程、未知成本。
总结:
经济学家梁小民认为,“小富靠智,大富靠德。成大商者,必有大德。”尤其是在今天快速变化的商业时代,如何守得住安身立命的根本之德,如何统筹眼前小利、与长远恒利;如何实现店大不欺客、垄断不暴力,不仅考验监管层的智慧,更考验新时代企业家和大商人的智慧。切记住,那些钻到钱眼里、被一时利益冲昏头脑的人,都不会是真正笑到最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