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智能电视现有的困境,彩电企业需要做的工作依然很多。不仅包括开发出一两款“示范性”的应用,更要和互联网内容企业加强合作,推动互联网内容企业进入智能电视市场和平台;同时也需要在“外设”方面发挥积极的领导作用,与传统IT外设和游戏外设企业,甚至金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智能电视提供更为广泛的应用界面和手段。
做好以上工作的本质,是要求智能电视企业真正成为“平台型”的开发者。
平台型的智能电视企业拥有三层含义:第一,智能电视是一个计算平台、计算机软件技术平台、网络内容体验平台,更是一个开发性的技术平台、广泛兼容性的标准界面平台。第二是,智能彩电企业本身是一个平台,智能彩电企业应以产品技术为中心,成为内容、服务、配件外设企业交流、合作的组织平台。第三,智能彩电行业也要有平台意识,不同厂家的智能彩电理应具有“产品差异性”(这是竞争的需要),更应具有产品兼容性(这是应用体验的需),甚至这种兼容性还要跨越到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电脑、手机等更广泛的领域——在智能时代,彩电企业应是一个共同的“智能推动者”的联盟体,具有着比以往更广泛的合作基础和共同利益。
智能彩电产业的瓶颈在应用,应用企业难介入的平静在平台。智能电视真实大规模应用的基础不是“精”,而是多。只精不多的现有应用选择,APP市场,是智能彩电应用的最大障碍。“路漫漫其修远兮”。智能电视产业虽然已经打开了一扇崭新时代的大门,但是距离真实的普及依然还有很远的路途,需要业界同仁“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