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是一个被IT化和网络化的产品,具有传统彩电、电脑、手机通信产品等的各种功能。对于厂商和消费者都应当把智能电视作为一个崭新的事物看待,而是把它作为传统彩电的简单延伸看待。
在智能电视的应用上,简单的具有1、2、3等等功能的“逻辑”已经过时了。理论上,智能电视的功能具有无限多个。这与传统功能电视截然不同。一般的传统功能电视多数都把“具有XXX功能”作为最大的卖点。但是,对于智能电视,今天没有的功能明天也许就会出现;现在没有的功能下一刻就可以通过应用软件APP安装上。因此,简单宣传和介绍、重视某种功能的宣传、销售、购买行为都将过时。
由于智能电视这种面向未来未知应用的设计,智能电视的产品设计和消费购买特别强调“计算能力”这个概念。为了满足未来可能的更多的、更复杂的应用,消费者不得不在智能电视上储备更强大的计算能力:更高主频的CPU、多核心CPU、更强悍的GPU、更大的内存储器。因此,智能电视的硬件配置具有PC电脑的特点,也具有超前配置的选购特点。
此外,智能型电视还是数据服务依赖性的产品——也就是彩电企业常常提到的“云电视”概念。智能电视虽然具有不可限量的多种功能,这些功能不一定完全依赖网络,或者完全可以不依赖网络。但是智能电视却都具有一些必须依赖网络的功能:例如网络购物、新闻阅读、网络互动、网络支付、网络视频、网络聊天等等。而这些功能的实现,尤其是现在流行的网络电影、网络视频功能的实现需要强有力的网络数据服务商的支持,即:内容支持、应用商店支持。
与选购传统功能型电视,消费者应当关注网络电视的可扩容性;包括应用程序在内的品牌内容支持实力、内容付费原则等内容。
智能电视的这些特点,意味着在智能电视的竞争之中引入了无数的IT因素。例如,2012年3月间推出的所有新型智能电视产品都采用了安卓Android4.0操作系统。这是谷歌公司最新的开源免费操作系统。也是智能TV平台上采用最多安卓系统的最新、最高版本。这种行为就非常类似如在PC市场上,厂商都会在第一时间采用微软公司的最新版OS操作系统一样。
操作系统方面的这种竞争只是智能电视IT化的一个缩影。包括CPU主频、多核技术、内存大小、显示计算能力都成为了市场关注的内容。例如IT巨头联想推出的首款智能电视的一大宣传卖点就是“双核1.5Ghz CPU”。这体现了计算能力对于智能电视的重要性。
智能电视市场引入的IT因素还包括IT产业的“薄利”竞争方式。传统彩电产品虽然也时不时的陷入行业性亏损、价格战 ,但是整体上作为家电而言的彩电产品还是具有“厚利润的特点”——比如,日系彩电巨头在华产品售价都比较贵,即便索尼最便宜的产品也会比国内品牌同类产品价格高50-80%以上。
但是,IT领域,尤其PC领域,除了少数品牌(如苹果)和少数型号产品(如采用I7 cpu的电脑产品),大多数产品都会遵循“薄利”的竞争模式。在这一领域,品牌集中度、市场集中度都超过任何其他电子产品领域。这与IT产品的标准化程度高、规格竞争透明度高具有密切关系。
而作为智能电视的IT化特征的计算能力和OS部分,恰恰也具有标准化程度高(OS除了苹果目前应用IOS,极少数企业应用win7外,几乎都采用安卓系统的最新版本Android4.0)、规格透明度高(例如计算CPU主频、内存等)的特点。这些特点必然缩小“智能电视”的初始差异性(智能电视的初始形态是‘功能型’电视)。而差异性的降低,则意味着价格因素在消费过程中的决定分量的增长,产品利润水平必然会趋于“薄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