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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缠斗:当苹果遇上“困兽”

iPad商标缠斗:当苹果遇上“困兽”(4)
来源:南方周末报 更新日期:2012-02-29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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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双方对价格的期待相差太大。与汉王申请的i-phone商标不同,唯冠科技申请的IPAD与苹果的iPad字母排列完全一致。汉王出售i-phone所得的365万美元,相当于汉王上市募资的十分之一。

    李肃说,债权人对于补偿价格的最高补偿预期是4亿美元。这些钱差不多可以补完整个唯冠的资金窟窿。

    久谈未果,率先发起诉讼的是苹果公司。2010年5月20日,苹果联合IP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唯冠控股、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以及杨荣山。香港Colin Andrew Shipp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IP公司就IPAD中国商标的买卖订了一份有效并可执行的合同。

    不久后的2010年6月,苹果和IP公司在深圳中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苹果对深圳唯冠注册的IPAD商标权的拥有。但在2011年12月5日,深圳中院作出苹果败诉的判决。苹果不服,继续向广东省高院上诉,二审将于2012年2月29日开庭。

    深圳中院最后一次开庭时,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马东晓去跟苹果请来的一个香港律师谈调解时,被告知苹果只愿意出几百万人民币和解。

    据李肃透露,唯冠国际的八家债权银行在2010年11月1日召开会议,讨论唯冠国际向苹果公司索要IPAD中国商标的“侵权费”相关事宜。

    深圳唯冠采取的第一个行动是在2011年3月向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局提出投诉,认为商标在没有转让之前,深圳唯冠是IPAD商标所有人,苹果在中国大陆侵权销售。2011年6月份,北京工商局西城分局做出拟处罚的听证会,开出了2.4839369亿人民币的拟处罚决定。这些钱一旦收缴,将归入国库。

    苹果开始跟深圳唯冠谈判,工商局也暂停施行处罚决定。此后,深圳唯冠又在深圳福田区法院以及广州、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iPad的代理销售商国美及顺电等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停止销售iPad。

    据马东晓透露,苹果在香港起诉深圳唯冠的案件还没有开庭。目前处在多轮交换证据、请专家、证人,交换证词的阶段。预计今年3月份在香港召开庭前会议讨论开庭时间。

    这场诉讼与反诉讼的斗争之艰难,也许超出苹果的想象。苹果此前的一些产品也曾遭遇过商标纠纷,但大部分以苹果胜利告终。例如,思科早于苹果推出了一款名为iPhone的产品,并因此引发了纠纷。但双方最终于2007年达成和解,分享这一商标。

    据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记录显示,富士通已经在2010年3月17日把iPAD名称的全部权利转让给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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