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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规范实施 家电延保服务买还是不买?

案例:延保消费纠纷不断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更新日期:2011-12-07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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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延保消费纠纷不断

    虽然商家推出的延保服务诱人,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家电延保服务市场鱼龙混杂,消费纠纷不断。

    上海消费者胡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2006年购买空调时,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3年的延保服务,花了260元。前不久空调出现制冷问题,可总修不好,她要求换机,商家却不同意,称过了三包期就只能免费维修,不能更换。胡女士说,当时购买延保服务时,销售人员称延保就是延长了三包,现在却又反悔,完全是坑人。记者调查发现,销售人员在向消费者推销延保服务时,大都将延保服务宣传为“就是延长三包时间”。在记者随机采访的20个消费者中,所有人都认为延保就等于延长三包,三包规定的所有权益在延保期内商家都应该履行兑现。但实际上,目前商家推出的延保服务并不等同于延长三包,而只是延长了免费维修的时间。超过三包期但在延保时间内的产品,大多厂家并不提供换机服务。

    ●提示: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指出,商家在宣传延保服务时,是有意识地将其与国家三包规定联系起来,偷换概念,让消费者理解为延保就是延长三包,这其实是一种宣传欺诈,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消费者费女士4年前购买洗衣机时,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花258元买了3年延保服务,还签署了合约。今年7月洗衣机出现故障,由于在延保期内,费女士就向商家申请维修。不料商家却称她购买的洗衣机现已停产,厂家无法提供配件和维修,只能退给她258元解除合约。费女士不同意,商家称拥有解释权,而且合约中规定了相关的免责条款。费女士最后只得领回了商家退还的延保费用。

    ●提示:记者在一家卖场的延保服务合约上看到的确有 “商家不能履行延保服务时须向消费者退还延保费用”条款,但却没有相应的惩罚内容,这样的合约完全是对商家有利,而对消费者的权益却一点儿都没有保障。服务合约一般都由商家单方拟定,由于延保服务还没有相关的法规来规范,市场比较混乱,而出现纠纷也只能靠合约条款规定来解决,所以对消费者相当不利,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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