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三网融合,彩电企业率先推出网络电视是将竞争之路、产业之路越走越宽,笔者对这一见解不以为然。
网络电视企业的内容平台的本质是未来营销网络电视。绝不应该是为了转型为“媒体公司”而运作网络电视内容平台和销售网络电视。彩电企业的现实的利益点依然集中在“产品”上,彩电企业现实的竞争能力也主要集中在彩电这个“终端”产品上。
三网融合的核心,其实是基础电信业务和基础广电业务的上网。这就决定了三网融合的未来形态必然拥有更多的“网络”“互联网”的形态和内在基因。
网络世界是怎么样的呢?终端的独立性、接入商的全业务性、运营商的专业性(域名解析、存储和计算空间服务)、内容商的专业性。其中前两者是在保障消费者可以充分的选择任何合法种类的互联网服务,后两者则是基于公共服务的公共利益和内容自身的专业性要求而形成的。
网络电视向前发展的形态,与PC产品一致必然也要遵从于消费者选择在法定范围内的充分性。即接入上的不同,终端的不同,不应该在基础业务上拥有本质的不同。这也是中央广域三网融合政策的“双向进入”的本质含义:保障用户接入电信网络的同时能够享受广电业务;接入广电网络的同时也能享受电信业务。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可以看出,网络电视产品的本质不是构建差异化的电视机产品和技术,恰恰相反而是应该构建一致化的电视机产品和技术。这也是目前网络电视升级功能的真正意义所在:彩电企业不是在销售差异功能的产品(这个可以K歌、那个可以视频聊天),而是在构建一致化的产品——如果消费者切实有需要,随时的升级服务,保障消费者接入任何个性化或者共性化的功能。
网络电视的功能最终会趋同化;网络电视企业的内容服务是为销售网络电视服务的,并且不会是未来网络电视唯一的内容来源,甚至不会是主要的内容来源,这两点说明一个道理:网络电视产业的未来很简单,那就是传统的品牌家电制造业。
三网融合下网络电视的出现,多种功能新型网络产品的开发,其意义在于促进三网内原有内容、传输和运营资源的重构,并未消费者提供更具价值的终端产品,其本质上并不会构成任何新型的“产业”,也不会在原有的终端制造、传输、运营和内容制造产业上发生太多的崭新的“裂变”。这期间变化的将是终端制造、传输、运营和内容制造等四个环节上具体企业的相互结合方式,尤其是后三者的结合方式。而对于彩电企业,其使命还是为消费者制造更多更好、更价廉物美的彩电产品:其核心竞争力并不在它是否是网络功能的,而在于彩电企业持续不断的创新和品牌建设。
对于目前市场上对网络电视表现冷淡的品牌,索尼、夏普,他们异口同声的表示,自身动作迟缓只在于这个产业还拥有“未知的政策风险”,一旦市场成熟相信网络电视将成为所有电视产品和品牌的标配功能。产品差异性消失后,大家的竞争必然再次回到“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