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洋品牌平板电视的显示屏都出现过问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在保修方面更是给消费者设置了重 重困难,从去年开始,关于平板电视方面的投诉一度增多。来自辽宁省工商局的数据表明,在2010年上半年,家电产品的消费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其中关于平板电视的投诉更是呈上升趋势。
【案例】
(一)今年8月20日,鞍山消费者刘尊实到消协投诉,他于2007年12月15日在某大型家电商场花16999元购买的一台46寸“三星”牌液晶电视机,使用到今年5月,显示屏出现一条红色线条。经维修人员检查后,确认是显示屏出了故障,但表示该部件只能保修一年。“他们说如果要维修换屏,需要我们消费者自己承担6000元。”刘尊实表示对此自然不能接受,便与厂家客服热线联系。可是得到的答复仍然是“显示屏只保修一年”。而且被告知这类故障有可能是人为所致,最低也得让消费者承担2300元的换屏费用。“买个电视才多钱啊?换个屏就要这些钱。”
(二)2008年1月26日,鞍山消费者王彬花了13299元买了一台“三星”46寸液晶电视。“用了不到一年,显示屏就坏了。”当年12月份,王彬到售后服务单位顺利进行了免费换件维修。没想到,2009年11月,显示屏又坏了,“再去找售后,就要收我2400元才给换。”当时,售后服务单位给出的理由是“显示屏只保修一年”。对于这种解释,王彬不能接受,因此双方没能达成共识,这台电视在之后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都没有修理。直到王彬投诉到消协,消协电话通知售后维修单位负责人到场处理,遭到了拒绝。后来经过多次协调,终于给王彬更换了一台同品牌、同规格、新型号的电视机。
(三)2009年6月24日,鞍山市消费者王洪刚花11000元购买了一台“三星”牌46寸电视,已于当年11月更换过一次显示屏。到今年5月8日,电视机开启后显示屏又出现红色线条。经过维修人员检查认定,仍旧是显示屏出现故障,需要再次换屏。“但是他们提出,显示屏的保修期限为一年。”王洪刚从维修单位得到的理由是,到今年6月24日,购机时间已满一年,此次换屏之后不再延保。于是,王洪刚于今年5月11日到消协进行投诉,经过沟通协调,售后服务单位除了给予更换显示屏外,还同意三包期限从最后一次换屏交付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为3年。
(四)家住亦庄开发区的李女士称,她2008年8月购买的三星46英寸液晶彩电自今年5月便开始出毛病,“5月,屏幕上出现一条两厘米的黑道;8月,这条黑道扩展成5厘米;到了昨晚,整个屏幕的四分之三都已被黑幕覆盖,而且屏幕上还会出现小格,就像是蒙了层纱一样。”
李女士说,她5月和8月不停地给三星公司售后维修打电话,“维修人员上门后说,我的电视是2008年买的,只能享受整机一年的质保服务,现在要修得自己花钱。”李女士说,工人告诉她,维修价格是5000元左右。
“9月看到北京晨报的报道,说跟我同住一区的徐先遭遇跟我相似,我要联系他,大家联合维权。”李女士说。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9月3日报道中,遭遇质保“分级”待遇的徐先生。徐先生称,报道刊发后,三星公司主动联系了他,并已免费给他更换了有质量问题的液晶屏幕。
(五)徐先生说,2008年10月,他在亦庄的一家商场里,花了7700元钱,购买了一台三星牌液晶彩电,“到了今年3月,这台才看了一年半的彩电,屏幕上突然出现了一道细长的红线,到了8月,屏幕上又出现一条蓝线。”
3月份第一次出问题时,徐先生拨通了三星公司售后服务的电话,可三星售后服务人员问了他的购买日期后说:这台液晶彩电只能整机保修一年,要修不但要花上门费,维修费用也得他出。徐先生说,他询问得知,液晶屏上出现细线,说明屏幕已毁,换屏大概得四五千元。详细>>>
(六)蒋先生花了18000元买了台三星最新款的液晶电视,回到家才发现,个别频道竟然有图无声。售后服务人员检查后认为是电视网络的问题,可蒋先生在同一位置换上其它品牌的电视就立刻恢复正常,蒋先生为此郁闷不已。“都是同样的网络,为啥只有三星的液晶电视出现这样的状况呢?”昨天,蒋先生给沈阳晚报记者打来电话,希望能解开这个谜。
2009年10月8日,东北电力集团公司退休干部蒋先生花18000元为新居购置了一台型号为LA52B750的三星52寸液晶电视。2010年1月5日,蒋先生提货,随后三星售后服务人员上门安装调试。据蒋先生讲,因为安装时,售后服务人员采用的是自动搜台,每个台都只停留几秒钟,当时并未发现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