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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电换新招标两门槛挡住厂家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日期:2009-07-22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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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将正式招标。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和北京市财政局出台的招标文件中对于销售企业的两条硬性标准让所有的家电制造企业犯了难。这两条硬性规定是,“在北京地区注册三年以上或去年在京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以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记者从多家家电企业了解到,除了连锁卖场及大型商超,制造企业没有一家符合上述标准。也就是说,对于北京市的家电“以旧换新”,家电制造商可能在销售招标环节要被“剃光头”。

  彩电企业无一是独立法人

  “我们准备了标书,不管成与不成,先投一下再说。”昨日,一位彩电企业北京分公司老总对记者说。让他无奈的是,他们公司在北京并不是独立法人,也就更没有注册资金一说。仅这一条,就被卡在了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招标的大门之外。

  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及北京市财政局日前下发的“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招标”公告,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地区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2008年在北京地区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就目前的状况看来,只有连锁卖场及大型商超符合上述标准。

  据记者了解,像创维、海信、TCL、康佳等彩电企业,在北京都是分公司,没有一家是独立法人。另外,记者从几大彩电企业了解到,它们去年在北京的纳税额多在400万元左右,达不到规定中“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条款。

  与彩电企业相比,白电厂家的状况似乎稍微好一些。格力、美的、海尔在北京都是独立法人,但注册资金却达不到5000万元。投标人限制政策几乎“一刀切”地将生产企业的销售渠道排除在外,厂家自己的经销商、专卖店等都被排除在了政策之外。

  美的空调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张文峰昨日表示,限制生产企业销售公司投标的最大门槛是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经销商虽然都符合独立法人的要求,但很少具有5000万元的注册资金,而美的空调本想以北京销售分公司名义投标,中标后采用授权的方式,使各个专卖店可以从事以旧换新业务,“但北京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也在1500万元左右,不符合投标要求。”

  “我们曾经找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沟通,但对方说规定就是这样。”一位家电企业负责人称。

  投标人门槛较高,被业内称作是为家电卖场量身定做。昨日,苏宁电器华北大区执行总裁范志军表示,苏宁电器符合投标人要求,苏宁北京分公司注册资金为2亿元。他认为,相关部门做此限制是为了保证以旧换新商家的信用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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