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明确,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家电补贴。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这意味着,消费者在选购新机时,单次能使用的“以旧换新”凭证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能超过各自对应产品的补贴上限;二是不能超过购买新品价格的10%。因此,有部分消费者认为补贴标准偏低。
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桥的一家国美门店,记者碰到前来咨询“以旧换新”的消费者龚先生:“现在看来,购买4000元以上的家电产品,就不可能享受到10%的补贴,还不如参加商场里的直降、打折、满赠等活动,感觉力度要大很多。”
对此,国美副总裁何阳青持乐观态度:“目前的政策设计对很多消费者还是有吸引力的,能起到加速家电产品升级换代的作用。以电视为例,现在许多家庭使用的还是普通显像管电视,本身就有更新换代的需求,出台这个政策后,换购新款的高清、液晶电视就可以领取财政补贴,并且厂家和商家的促销措施还会同时进行,这两者并不矛盾。”
目前,北京、天津等地的一些国美、苏宁门店已经开始着手“以旧换新”。赵萍指出,国家出台的细则里没有明确到底对旧家电产品依据什么标准进行估值,而旧家电在回收过程中的定价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以旧换新”的感兴趣程度,所以,必须尽快出台一个科学、统一、客观的旧家电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