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专家表示,网络电视目前的困境主要体现了体制和认识上的不足,而不是技术性的问题。在发达的计算机和IT技术支撑下,成熟网络多媒体应用格局和多终端格局已经形成。电视产业和手机、上网本等网络产品终端的持续快速进步先比,表现出的功能创新上的保守,可以被认为是彩电产业作为家电产业固有的“大企业家长作风”的延续。不是彩电企业没有技术解决问题,也不是并没有发现问题的本质,而是担心真正的彩电上网将损害自己的既得利益。
国内彩电市场进入网络电视时代已经有六个月了。对于互联网所在的IT产业,六个月基本会完成一轮的技术升级。但是,网络电视却并未表现出这种属于IT和网络的血统特征,相反的经过了网络电视初始发布器的喧嚣之后,网络电视市场则显得异常平静:一方面消费者并不为现在的鸡肋功能买账,另一份那个面彩电企业也未能进一步的深挖,并强化网络电视产品的市场价值。
对于未来网络电视的发展,必须优先解决好是按照网络和IT的规则出牌、玩游戏,还是继续以以往家电产业的风格、面向消费者耍大牌的方式推动网络电视的发展的问题。同时,也必须解决网络电视是优先满足那些经常上网的“高学历、高收入、高职位”三高人群的应用需要,还是应给那些不上网、没有电脑的消费者一条通达网络的途径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是网络电视市场真正成熟起来,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
按照IT行业的规则,彩电企业必须首先完善产品、然后再谈上市;而按照家电产业的玩法则可以边上市边完善产品,经历一个由概念期、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共同构成的“盈利链条”。如果主要面向熟悉网络的三高人群,彩电企业必须考虑电视上网和电脑上网的差异化应用,在电视上突出大屏幕娱乐(包括游戏和电影等)的差异功能;而重点考虑为那些“远离”网络的人提供一条通达网络的渠道,则必须令电视具有全面的、完善的网络功能,并花精力培养这些不在网上的消费者如何上网,亲自开拓另一片独特的网络市场。
无论是选择哪一个方向,网络电视都代表了3C融合的趋势,都代表了彩电产业发展和彩电产品功能进步的方向。也许以上提及的问题,每一个答案都是可行的正确答案。但是在另一个问题上,网络电视是否应该开放的融合互联网,是否应该基于统一的标准的“浏览器”界面应用网络内容上则不应该具有多样的答案。而恰恰是在这么关键的一点上,现有的网络电视尚没有做大符合互联网开放自由的习惯。
于网络电视伴随出现的是彩电企业与内容商合作做内容,或者独立做内容的现象:自己购买版权电影供消费者下载、网络电视只能浏览指定合作伙伴网站的咨询内容等等。彩电企业做内容并不是不可以。钱多了、赚钱了,高些三产投资并非坏事。但是如果将内容和硬件捆绑起来,让内容束缚硬件的应用那就大错特错了。
消费者不会喜欢带有强制性的内容服务,也不会有那个内容商自己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的众多服务要求。简单的道理就能证明在网络电视上,厂商采用开放性的平台和功能的重要性。没有用户自由浏览的自由,网络电视将变得毫无意义。
彩电企业应区分硬件产品,与软件内容运营的不同规律。无论彩电厂商的自身业务如何扩展、范围如何扩大,作为终端的彩电,必然是3C框架下的一个独立节点。特提供的功能是应该基于任何网络终端都具有的开放性和自主选择性的服务。简单讲,独立于内容的硬件才是市场和消费者,尤其是“3C市场”所真正需要的网络彩电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