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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视遭遇首起反垄断诉讼 公益诉讼获力挺

各执一词双方 难有共识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日期:2009-01-15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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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执一词双方难有共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事双方各执一词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电视运营商该不该垄断?涨价50%是否合理?哪种成本涨了价?

  对于垄断问题,郑英龙认为,杭州市搞数字电视经营的只此一家,别无二店。“他们说涨就涨,老百姓不交就看不上电视,这不是垄断是什么?”华数公司副总裁沈林华说,“广播电视本身就是国家管制性行业,要说垄断,这也是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一个城市只能有一家公司来运营。”

  涨价50%是否合理?沈林华告诉记者,从2005年至2008年,杭州数字电视运营连续亏损,2006年最高达到6000万元,不涨价实难维持。“你可以去调查,与其他地区比,我们的21块钱真的算是涨得少的。”郑英龙则认为,浙江省物价局、广电局早在2006年就下发了价格政策指导意见,总体说法是,杭州市要通过市场运作化解数字化电视改造过程中的成本问题,减轻用户负担。为此,浙江省内的绍兴、温州等地都不涨价,为什么唯独杭州特殊?而且一涨就是50%?依据从何而来?

  哪种成本涨了价?华数公司给出的解释是,由于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所以数字电视基本维护费要涨7元。而在郑英龙看来,数字电视的运营成本应该分为两块:一块是市场性成本(机顶盒是增强型的,需要的用户需花钱购买,维护费除了基本型的费用要交外,每月另加收35元费用),这类成本主要指收费性质的点播、银行服务、家庭服务、进人酒店等的投人;二是基本成本(机顶盒是基本型的,机顶盒是国家免费赠送的,维护费已由每月14元增加到21元),这类成本主要用于百姓日常收看的普通频道的投人。前者因为技术推广而需要的资金投人远远高于后者,而后者是有国家补助的。“作为杭州市的阳光工程,基本性成本具有公益服务性质,政府每年的财政补贴是可观的。据我了解,从2005年开始,杭州市政府给华数公司补助了868万元,2006年补助1450万元,2007年补助了2321万元。”所以,郑英龙认为华数公司实际上打着基本成本的幌子,让杭州老百姓为公司市场投人买单。

  郑英龙还对华数公司在涨价听证会上提供的财务报表提出质疑,他认为报表将其成本核算中的市场性成本与基本性成本混为一谈,而且市场性成本的赢利也未列人其中,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华数公司市场性平台的获利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你可以问问他们公司的财务报表是一套还是存在不便公开的两套。”沈林华在回答这个问题时笑着问记者:“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想根据这个报表做什么样的文章?但我们公司的报表只有一份而且都是经过审计部门审核过的。”郑英龙认为,如果只有一套,正好说明华数公司已把市场性的开发成本计算在基本性成本中了,这部分不该由老百姓买单,所以涨价50%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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