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性销售案,终见水落石出
曾经在08年一月“聒噪”一时的夏普歧视性销售案,也在二月底告一段落。夏普采用声明的方式,对该事件给予了必要的回应,成为整个事件的重要转折点。
08年1月,国内专业家电类媒“万维家电网”接到消费者关于夏普GX3系列液晶电视的投诉,并全文登载了网友的投诉内容。该投诉中指出,夏普GX3系列液晶电视在国内大陆市场和香港市场、日本市场的产品在功能、技术搭配上存在明显不同,并导致国内大陆产品性能明显不敌香港市场的产品。与此同时,国内大陆产品售价却又偏高,该名消费者认为出现如此事件是夏普“有意歧视国内消费者”。
歧视性销售案,终见水落石出
针对消费者和业界的质疑,于二月底,夏普方面对该事件做出了声明。夏普指出,受制于国内大陆和日本地区的电视信号制式不同,两地产品自然会在设计上有所差异。而此前,部分网友关心的“GX3”仅代表外观,并不代表实际电视产品的型号。
夏普的解释基本回答了以前业界的一些疑问,使夏普歧视性销售案告一段落。不过在本次事件中夏普公关的动作异常迟缓,事件发生接近50天才做出回应,如此的反应速度不仅给业界留下另一个悬念:难道一个世界知名企业就这样经营自己的“品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