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主打的一个卖点就是“开放平台”。作为三网融合的产物,智能电视在网络上自由奔跑应该是最基本的权利。但是,至少目前这种自由还没有全面实现。
电视内容一致要遵从广电部门的规章。作为严格审核制度,拥有的害处是避免了大量非法内容:尤其是色情内容的泛滥——色情、暴力和无国界的网络结合,会毒害很多“幼小的心灵”。建立在社会的良知上,我们真心欢迎广电部的内容控制制度。
但是,问题在于智能电视如何与这个制度接轨:目前向智能电视提供视频内容必须拥有广电总局的牌照许可。而实际拥有牌照的企业数量很少,根本满足不了自由市场竞争的需求。同时,广电的牌照制度,对于文字和图片型的内容上电视,又缺乏相应的监管,没有根本杜绝非法内容的泛滥。
最好的方法是肃清网络上的各种毒素,然后让电视自由上网:不过,距离实现这一点现在还拥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国内智能电视的消费者必须为了内容的健康和安全,承受广电牌照对自由网络内容连接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