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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家电消费陷阱:赠品吸引购买维修自掏腰包

网购、团购热,服务缩水是常事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日期:2012-03-15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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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提醒

    要求商家将赠品信息一同写进票据

    对于赠品不享受售后服务的相关投诉,市消委会指出,根据“三包”规定,商品有“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赠品同样享受售后服务。免费不能免责,商家应转变“赠品是免费赠送的,免费不能退换修”的认识误区,赠品价值实际已体现在出售的商品和服务中,在法律上赠品是视同商品一并出售,是享受商品同样售后服务的。

    即使是厂家附送的赠品,但经商家售出,商家同样要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售后服务责任。因此,市消委会方面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有赠品的,消费者必须要求商家把赠品的内容,包括赠品名称、型号、服务承诺等重要内容写进票据,以便举证维权。

    网购、团购热,服务缩水是常事

    消费者叶小姐此前在某团购网站团购了拖把,且付了全款,网站上明确显示在团购结束后7天内送货到位。然而,一个月过去了,叶小姐还是没收到产品,于是,叶小姐打电话到当时团购的网站进行咨询。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一听,第一反应竟是厂家负责发货,网站只负责销售。”叶小姐当即就发火了,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看到叶小姐发火,于是给叶小姐厂家方面负责发货的联系人电话,让叶小姐联系,并称网站方面也会进行相关的跟进工作。

    而更让叶小姐恼火的是,当打电话去厂家咨询时,厂家根据叶小姐提供的资料查询后称,系统显示早在半个月前已经发货给叶小姐。“我没收到货,怎么可能发货了?”厂家于是答应帮忙再查,叶小姐称,这样一来二去,中间还出了很多让人恼火的事,最后厂家称是搞错了,会为叶小姐再发货。

    又过了一个月,叶小姐才收到货。“产品的实际质量真不敢恭维,可是想想不到一百元的商品,就懒得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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