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谢湘辉强调,相比于在法庭上“兵戎相见”,深圳唯冠更期望与苹果达成和解。他认为,唯冠希望能保护自身的权益,苹果也有和解的需要,“尽管距离终审开庭还有不到半个月时间,但和解是最佳方式,欢迎苹果正式提出和解谈判。”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富国认为,正常情况下二审苹果逆转几率不大,他认为双方和解的可能性非常大,双方僵持的核心在于唯冠的要价和苹果对iPad在中国大陆更名成本的评估。而深圳唯冠在国内各地起诉苹果的目的,只是想给苹果施加压力,给其iPad商标权提高价码。
苹果的罚单:或面临300亿元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苹果一旦在29日终审败诉,除了面临深圳唯冠的巨额商标侵权赔偿外,还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
而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苹果iPad系列平板电脑累计在中国销售了362万台。若按照均价每台3000元计算,苹果在中国iPad系列产品营销至2011年第三季度,已经达到了108亿元人民币。若二审败诉后,工商局对iPad的最高罚款可以超过300亿元。
因此,有分析人士认为,如果苹果继续拖延下去,其赔付金额可能更高。
苹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俗话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而这次苹果有可能成为那个搬起石头的人。
早在2001年,iPad商标就被深圳唯冠注册,对此,苹果一直保持沉默,继续使用i-Pad名称,在中国地区销售平板电脑。可让人没想到的是,2010年,苹果公司率先打破沉默,将中国iPad商标的合法拥有者深圳唯冠告上法院,结果原告败诉。而被告深圳唯冠随即表态苹果公司使用iPad商标属于恶意侵权,并准备向苹果索要100亿的巨额赔偿,将苹果逼到要么接受巨额赔偿、要么为iPad改名的两难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