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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视要发许可证,行业喜忧参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01-25 作者:萧萧

三网融合,网络电视产业政策之后

    近日,据媒体报道,有关部门将为“互联网电视视听节目”播出机构颁发“互联网电视视听节目许可证”。分析认为,该有关部门将为广电市场的主管单位“广电总局”。若消息为真,这将是广电部门为了严肃国内视音频节目市场管理,即制订“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之后的又一重大监管举措,将为未来面向电视机终端的视听节目行业的发展奠定基本法律框架。

   

    据悉,首批互联网电视视听节目许可证将有4张发放,除了CNTV与上海文广百视通必然获得许可证外,杭州华数在线、广东电视台也有可能获得许可证。同时,业内对湖南卫视的相应网络电视平台“芒果”获证也成乐观态度。

    分析认为,广电总局推出面向电视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许可制度,主要是为未来三网融合条件下,国内视听内容服务行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框架。

    2010年1月,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了未来三网融合市场的政策走向,并提出双向进入、试点先行的具体政策,为国内缓慢推进了12年之久的三网融合产业步入快车道奠定了政策基础。双向进入的政策意味着通信网和互联网在国家战略层面已经获得了进入广电市场的政策支持,同时广电系企业也获得了运营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在内的通信和互联网业务的政策支持。这也为网络视频落户电视平台确立了基本的政策方向。

    事实上,国家三网融合和网络视频、电视服务的管理政策一直落后于产业的实际发展。07年前后,广电部门着手制定实施“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制度之时,国内网络视频服务商已经达到三四百家。目前,“互联网电视视听节目许可证”制度的出台也在国家网络电视台、互联网电视产品上市之后。据统计表明,目前国内彩电市场具有网络电视功能的产品渗透率已经接近60%。

    国内外研究机构纷纷认为,内容和内容的传播途径的分离是未来电视视听产业的发展趋势。为此,广电总局也曾经在三网融合的基础上,提出4C融合的概念,即通信网、广电网、互联网加内容的融合方式。因此,从广电部门的一系列指导意见和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广电部门在相应的新型服务市场管理上并不是无所作为,只不过是对全新的市场商业业态过早推出管制措施,难以避免制度制定的漏洞,所以才出现了网络视听服务管理规定出台落后于市场发展的情况。

    互联网电视视听节目许可证影响行业发展

    对于国内蓬勃发展的网络视听行业、互联网电视产品,广电部门及时出台“互联网电视视听节目许可证”制度,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这将使这一领域的市场服务行为、产品技术标准获得国家法律意义上的规范标准。

    目前,虽然国内网络电视产品盛行,但是不同产品差距大、功能不一致、内容服务匮乏,甚至不排除大量非法的、盗版和色情内容渗透网络电视终端,给网络电视产业的长远发展,尤其是消费者的现实切身利益造成了巨大的隐患。研究数据表明,消费者购买网络电视后基本不使用该功能的比例高达七成,三成以上消费者又被欺骗的感觉。

    随着国家网络电视服务机构的建立和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这一情况有望根本改变。业内人士表示,广电总局已经做出要求全国范围内有实力的电视内容制作和供应商要积极推进利用网络技术手段的电视传播服务的研究、准备和实施,培养若干基于网络新媒体平台的电视节目供应商,抢占三网融合的内容制高点、新媒体产业的制高点、国家舆论导向的制高点。09年12月国家网络电视台的正式登场,即意味着这一政策的阶段性成果。

    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制度制度的进一步实施,将有利于推动以网络为传播途径,电视为终端的视听节目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到网络电视节目“有所能看”“有所不看”,网络电视服务“有所依据”,消费者网络电视选购价值“有所保障”。

    分析认为,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制度的推出,意味着网络电视将被迫向所有拥有许可证的服务平台开放,同时不具有许可证的服务和视频节目将不得落户电视终端。这将是消费者购买互联网电视之后真正实现有所看,甚至能够取代传统广电有线电视服务。据悉,目前仅国家网络电视台就能提供五十余套,包括央视二十个频道和地方卫视三十个频道、教育频道的电视节目内容服务。

   

网络视频产业和广电网产业收益不一

    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制度不仅对网络电视产业拥有深远影响,同时也将影响整个网络视听服务产业。

    该政策的出台意味者网络视听产业面对两张许可证并存的局面:一张是面向以PC为终端的产品的许可证,一张是面向以电视为终端的产品的许可证。只有两证俱全的服务商才能向电视和PC两个终端同时提供节目接入服务。

    对于传统民营网络视频企业,虽然现在都具有向PC终端供应视听节目的许可,但是以目前的局面这些平台很难获得向电视终端提供视听节目的许可。据悉,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首批四张均正对传统广电内容商。而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国内网络电视和高清播放机产品获得视听节目的主要来源的PPS公司已经采取了技术限制,阻止“未经授权”的节目引用。这一动作验证了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制度即将出台的消息。

    同时,即便民营网络视频服务商能够获得“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也可能面临无节目可以播出的窘迫处境。国内广电系内容商是网络视听内容服务商重要的节目供应商,尤其是综艺和新闻类节目多源于这些单位。一旦广电系内容商全面进入网络通路的电视和PC终端内容服务行业,其与民营网络视频服务商之间的同业竞争将变得非常明显。

    研究认为,随着国家对流通与网络上的媒体资源的监管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健全,以往以盗版内容和擦边球方式生存的网络内容服务商将面临更为严峻的竞争局面。来自版权商、内容商、监管机构的压力,将迫使这些产业从业者迅速的找到正规化经营的商业模式。同时,国家相应政策的明朗和体系化,也将为普通百姓获得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娱乐环境创造良好的基础。

    受到国家将出台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制度影响的还包括广电传出网:基本的常识是,一旦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观看大部分需要的电视节目内容,如果广电有线电视接入网不能创新服务体系,则将面临被消费者部分抛弃的局面。

    国内广电系的主要资产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内容制作和播出,第二是内容传输和接入。在前者上,广电部门一直保持市场的绝对主导和强势地位,而对于后者随着三网融合的加速、双向进入的展开,尤其是网络到电视这条传输通路的打通,其市场竞争格局将日益恶化。

    不过,对于近年来高清化、数字化、双向传输改造高歌猛进,接近尾声的广电网,能够获得以下在业务方式上竞争格局恶化的“刺激”,也被业内看成是有利于广电网成长的格局。广电网目前主要的问题集中在,网络改造督促以下走一步,新型业务推进缓慢,缺乏全国一张网的运营平台,地方网络各自为政……而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本是,在电视接入服务上的“垄断”地位。“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对于广电网绝对是一次真正的“狼来了”,也是一次加快整合的大好机会。

    广电新政面临产品技术革新的考验

    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和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双证制度虽然规范了以网络为传输通道的视听节目服务的管理和终端使用标准,但是也会面临巨大的不确定因素。

    两张许可证的适用范围区分的标准是终端平台是电视机还是PC。然而,随着三网融合的发展,PC和电视机产品的差异正在缩小。目前,有很多的消费者用电脑连接电视的方式,在电视机上欣赏网络视听内容;甚至对于使用迷你客厅PC、HTPC这样独特应用电脑的用户,彩电是其唯一的内容显示途径。对于这样的应用,无疑既符合终端是电视机的规定,又符合终端是PC的规定。

    此外,彩电产品本身的网络化的本质也是PC化。未来的彩电产品可能是PC和传统彩电的一体机。其网络功能和传统PC没有差别,电视功能又和传统彩电完全一样。研究认为,这种产品在市场上的出现只需要十到二十个月的时间,既有可能成为显示。面对这样的产品,终端是PC还是电视将更加难以界定。

    分析表明,如果不计算软件成本,一台现有的网络电视的成本增加在500元左右,而一台具有英特尔凌动处理器的PC电视的产品的成本增加不会超过1500元;如果网络电视采用ARM(智能手机)平台,则其成本(含系统软件)渴望控制在1000元左右。对于后两者技术体系,均能实现无限制的互联网浏览服务。

    推出更新一层次的网络电视,不仅在技术上可行、成本上可行,更为重要的是在消费需求上也确实符合消费者的要求:电视上网难道就是为了看在网线上传输的传统电视内容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对于拥有网络接入的电视,消费者需要的是多样的内容、媒体服务,为了能满足这样的需求,具有通用计算能力和拥有任何网络应用的接入能力将成为未来网络电视的竞争焦点。

    无论如何“网络电视视听服务许可证”制度若真如同内部人士透露的那样能够及时出台,对于快速发展的三网融合都是一个好事情,也将为消费者带来切实的、马上就可以体验的崭新价值,同时更将很大程度上改变国内互联网服务应用的产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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