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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触及主体,广电网恐边缘化

广电网恐边缘化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01-15 作者: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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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恐边缘化

    虽然,国务院也说明了允许“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和部分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业务”另一个方向的“进入”方针。但是,这一条提到的广电企业从事互联网业务其实早已实现、广电企业从事增值电信业务也已经在广电部门的数字电视互动电视中有所体现,唯独是“基础电信业务”是一个崭新的领域。对于基础电信业务最基本的是固话通信和移动通信两项,在这两项上广电企业基本没有历史积累,开展的难度可想而知。

    与广电企业在电信基础业务上没有历史积累不同,电信企业对于“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数年前已经通过“IPTV”“网络视频”业务进行布局。目前,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在这方面的势力已经相当庞大:IPTV业务用户量也已经达到百万的规模级别,网络视频用户数达到2亿以上的级别,同时09年兴起的“互联网电视”这种特殊的终端电视机的市场占比也已经攀上50%的比例。

    形成以上格局的重要原因是在国内3C融合的推进史上,电信和互联网络一直处于进攻一方,而广电部门则处于防守一方。为什么拥有内容优势的广电在3C融合上会一直处于被动局面呢?答案是广电网的分散布局。

    广电电视传播分为地面无线、卫星和城市有线,其中3C融合的主体是城市有线网。然而,广电城市有线电视网初期建设的基本政策是各地自筹资金、自主建设、自主管理,因此形成了全国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广电网运营商,自己独立的网络,以及目前广电网缺乏城市骨干网的格局。

    在国务院的政策中,针对广电网的这一弱项明确提出了“整合有线电视网络,培育市场主体”的任务。广电网网络分散不互通、运营主体多样、产权在地方的特点决定了广电网在三网融合中必然是最需要“大补”的一方:一方面,需要一张全国互通的骨干网,这也就是广电总局的NGB网络计划。全国互通的骨干网和运营真正的电信级业务的基础。否则,广电网的地方网就只能作为电信企业的接入网使用,沦为电信网的附庸。

    另一方面是运营主体,市场主体的培育。各地广电网运营商众多,产权不统一,管理不统一,互联互通没有保障,政策执行没有保障,更没有足以吸引客户注意力的全国级的网络品牌和网络运营能力。以目前北京歌华有线为例,其主要网络仅覆盖北京及其周边地区的特点,运营电信增值业务和基础电信业务的难度非常巨大。

    全国一张双向高速互通网,一张网上的几家,甚至一两家运营主体:这是广电网能够全业务运营的基础。而实现这两点的先后顺序择应该是运营主体先明确、网络建设后行。因此,分析认为在国务院三网融合新政出台之后,广电有线网运营商的整合大幕即将拉开。广电运营商的整合速度某种意义上决定着NGB网络全国大规模骨干网业务化运营的速度,也决定着在三网融合中广电部门最终会获得怎样的市场地位。

    09年底国家网络电视台的上线可以看做是三网融合进程加速的一个信号。这一事件标志着广电内容进入网络世界的通道已经彻底打开。同时也意味着未来广电网在和互联网的竞争中已经不再具有传统的内容上的绝对优势:电视台已经把互联网和广电网在内容传播上的价值同等看待。

    面对内容商的“脚踩两只船”,通信和互联网运营商进入广电服务合法性的确立,以及广电网络自身的多年积弱,三网融合的2010年之路已经注定不再平静:广电网到底如何破解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困境还需要有大手笔的好棋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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