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一起普通的版权纠纷很难给彩电巨头们造成真正的恐慌。有彩电厂家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广电总局几乎同时发布的互联网电视监管新规才是真正震动彩电行业的原因。
8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的通知中,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记者了解到,目前取得这一许可证的企业超过330家,除了传统的电视台外,还包括了新浪、搜狐、盛大网络、PPS等民营资本控股的新媒体公司。
在广电总局新规中指出,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而且应当建立具有节目播控、节目导视、版权保护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统。
对此,韩青告诉记者:“在未来的版权保护方面,TCL多媒体已经与华纳等众多国内外影视公司商讨版权保护措施。为此,我们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研发经费,在开发内容数字版权加密和保护技术。”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初,广电总局与工信部在国务院颁布的“1号文”的指引下展开了双向业务进入的谈判,其中,广电进军宽带,电信进军网络电视等领域已是当时的共识。今年以来,这一趋势更是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多重支持,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出台《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规划中,明确支持网络电视的新兴业务发展,引导推进“三网融合”,意图拉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5月,国务院26号通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提出推动“三网融合”。
对于此次互联网电视监管新规,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赵波日前表示,工信部将继续推进国家数字电视建设,并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等创新产品。不过,广电总局有关人士也强调,目前没有叫停互联网电视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