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疑六:国内外产品技术、差价巨大是否合理
质疑理由:在国外销售的液晶电视采用的技术比在国内销售的液晶电视高,而在国内销售的液晶电视价格又要比国外的高上许多,这样是否合理呢?这也是网友爆出夏普涉嫌“歧视性销售”之后,讨论得最多的一个话题。
规格与价格不成正比
从之前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出,夏普在日本和香港销售的GX系列液晶电视都采用了倍速ASV(也就是俗称的100/120Hz刷新技术)等相关标识,而销往中国大陆的则完全没有这项内容,夏普后面也指出日本和香港销售的GX系列液晶电视要比中国大陆的GX系列液晶电视高出一个档次。但之后的价格对比中,我们却发现在日本销售的哪款对比产品售价为413,784日元,折合人民币还不到28000元,而销往中国大陆的哪款对比产品售价却仍高达33000元,价格差距接近5000元。
低档次的液晶电视越卖出比高档次还高的价格,这是为什么呢?这么大的区别说得过去吗?对此,我们也期待夏普给出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