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在当前的制度架构下,单个企业已经没有能力抵制海外大厂在我国的知识产权部署。”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郝亚斌说。2007年4月,由TCL、长虹、康佳、创维、海信、厦华、海尔、上广电、新科、夏新10家中国彩电骨干企业合资组建的“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此举被认为是我国彩电企业应对海外出口专利费问题的“抱团之举”。
的确,中彩联的诞生,正是缘于这场没有硝烟但却异常激烈的专利之战。由此,中国彩电企业从单枪匹马作战转向联合进军海外市场成为可能。
由于中国彩电企业最早都是以生产为主,研发上常常被动接受国外家电联盟制定的技术标准。而且,因技术水平的差距和专业法律知识的缺乏,面对国外企业的侵权指控,无法对其专利进行有效分析。
仅以数字电视专利为例,据统计,在中国数字电视专利申请中,68.7%被14家外国公司占据,其中松下电器公司和三星电子公司的申请量超过了中国公司的总申请量,而且其申请涉及了数字电视的每个技术领域。
郝亚斌认为,必须建立一个技术与专利创新的公共平台,尊重知识产权,拓展知识产权创新能力,通过建立“专利池”解决单个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帮助我国彩电企业更好地走向国际化。
记者从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获悉,“专利池”将包括有关国内彩电的专利,与国外相关研发机构合作开发运营的新专利,还将向国外企业购买国外专利,池内所有专利实现企业共享。现在已有10家企业将专利投入到专利池中,目前池内已有500多件专利。
即便如此,这也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联合创新、共同推进自主专利池建设的发展道路才刚刚迈步。要知道,这些“巨头”在彩电市场中同时也是实实在在的竞争对手。让竞争对手们真正地抱起团来,谈何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