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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卖场促销明码不实价 消费者反感

市场需要诚信
来源:中国民营经济周刊 更新日期:2007-08-19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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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需要诚信

    明码不实价的现象存在已久,中关村在线的市场研究员余新辉对此表示:“目前,大多数购买者其实对商品没有一个很清楚的价值概念,即便是自己所喜欢的商品,他们也很少去关心产品的各方面信息,这样在商家那里购买时会显得非常被动。无论是产品配置还是售价,都只能听卖家摆布。”

    余新辉研究员认为,在中国市场上,各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希望得到实惠的心理特点,才能通过所谓的降价、促销等活动谋取利益。“其实同样的货物从进货渠道、运输成本等一系列问题来考虑,出现售价差异很正常,成本与出货量是一个必然的反比关系,但是同样的商品在大卖场中的售价反而比其他的商家要贵(除水货外),这很难让人理解。”

    西北政法大学的贾宇教授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明码不实价,这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我国物价部门明确规定,商店、卖场、超市、专卖店等,都应该将每种商品的售价明确于标价签上。如果有折扣或其他活动,也必须明确标示出原售价与当前售价,商家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他表示,不明确标价,在销售过程中随意口头报价是不尊重消费者、不尊重市场的表现。同时,他认为对于某些同种商品,如家电、数码、服装产品应该实行售价统一或规定浮动范围,这样才能更好地规范行业市场,杜绝胡乱报价的行为,消费者才能得到真正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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