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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年末选择平板电视 凭啥不后悔?

服务定标
来源:IT168 更新日期:2007-11-05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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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定标

    在外资品牌的带动下,平板电视企业曾纷纷以“平板电视非电视”为由,拒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尤其是对显示屏包修上,基本上都将之排除在“三包”之外。日前,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宣布,我国平板电视首个售后行业“三包”标准——《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将从12月1日起施行。虽然该《意见》的要求不是很高,但对消费者而言,总算找到了一个带有强制性的维权依据!

    如今,面对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家电企业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在产品日益同质化的情况下,纷纷将目光聚焦在了售后服务上,服务战成了家电厂商竞争的重要手段:免费服务、延长售后“三包”时间、个性化服务等等,无一不是在服务的人性化上大做文章,但是在家电企业的人性化服务之争中,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平板电视却渐行渐远,故意偏离人性化服务之路。某些企业借口平板电视是高科技产品,不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擅自解释法规,缩短售后服务时间,不仅非常不人性化,而且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

    随着平板电视技术的成熟和社会各界的呼吁,本土知名品牌如海信、康佳、TCL、长虹、厦华、创维等纷纷回归了“三包”,承诺将显示屏的包修时间延长为3年。但外资品牌依旧实行游离于国家“三包”规定之外的缩水服务,有的实行显示屏包修2年,有的依然只实行整机包修1年的规定。记者近日在北京苏宁电器丰台路口店采访时发现,店内除了已经回归“三包”的本土品牌将显示屏包修3年的规定进行了明示外,外资品牌都保持了缄默。

    对一些不执行国家“三包”的企业在销售中故意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严肃地指出,一些平板电视企业尤其是外资品牌,自己不想承担售后服务的责任,还摆出一副知名品牌、技术高明的面孔,故意误导消费者,不仅没有一点人性化,而且是非常不道德的,是对消费者的知情权的故意践踏,对这些企业,消费者应该提高警惕,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

    点评:随着年末《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意见》的实施,相信将会有更多的品牌提升服务质量,也会更大限度地警告低劣产品的上市。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意见》的实施会极大增强平板服务卖点的份量,让消费者在提高服务意识的同时,看到国产品牌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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