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交所官网显示,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原因系公司及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其发行上市审核。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5月20日,上交所官网显示,浙江东方科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科脉”)沪市主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原因系公司及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其发行上市审核。
2023年6月30日,公司IPO申请获上交所受理;同年7月25日,公司收到首轮问询函;2024年5月20日,因主动“撤单”,东方科脉IPO终止。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东方科脉系电子纸显示模组专业制造服务商,主营业务为各类电子纸显示模组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原计划通过此次IPO募资6亿元,用于新建年产智能物联网电子纸1亿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周爱军为东方科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间接控制公司29.90%的股份,加之与公司股东吕忠仁的一致行动关系,合计可控制公司36.79%股份的表决权。
值得注意的是,在首轮问询函中,上交所关注到东方科脉供应商入股问题。
2020年至2022年,东方科脉向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元太科技采购金额分别为1.65亿元、3.06亿元、4.28亿元,采购占比分别为41.80%、37.75%、46.19%。与此同时,川奇光电为元太科技子公司,于报告期末持有公司2.73%股份。
鉴于此,上交所要求东方科脉说明川奇光电入股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入股价格公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客户、供应商入股的情形;川奇光电入股公司前后,公司向元太科技采购定价、采购数量、采购额变化情况,双方是否存在采购特殊安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