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会议中心九号楼客房电视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7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2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21489-XM001
项目名称:北京会议中心九号楼客房电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4.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4.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用于北京会议中心酒店,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580台55寸4K智能电视及配套壁挂支架或安装底座,完成供货、安装、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与合格验收等内容,按采购人的要求显示相关的播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供货、安装、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与合格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9-09至2022-09-16,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713室
方式:
现场现金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9-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7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2-09-2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7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采购用途:自用。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单。
8、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8)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13)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
(1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采购文件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作出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坚持放管并重,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会议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
联系方式:杨奕平,010-84901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713室
联系方式:孙垂杰,010-56057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垂杰
电 话: 010-5605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