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瑞丰光电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营业收入为 1,472,237,260.89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9.41%;毛利率达到19.3%,较上年同期上升0.5个百分点;营业利润为 110,848,269.69 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0.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160,437.98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1.78%;每股收益0.1532元。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实施制定的经营计划,全力拓展国内外重点大客户及开发新产品,保证公司技术持续领先及持续稳健发展。
1、外部因素:
(1)2021年,随着国内经济逐渐复苏,LED整体行业逐渐回暖,销售额有所提升,但LED行业经过近20年的快速发展,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主要的LED生产基地,行业市场竞争态势依然严峻,企业盈利压力不断加大;
(2)2021年,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206,278,570.80元,公司本报告期确认其他收益130,330,387.12元。
2、内部因素:
公司基于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产品结构进行了战略性调整,提升了毛利水平较高的产品比重,控制了毛利水平偏低的产品比重,显示LED业务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671,345,759.98元,占销售收入的45.6%;照明LED业务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538,817,910.03元,占销售收入的36.6%;其他LED产品2021年实现销售211,951,414.24元,占销售收入的14.4%。
显示LED业务方面:公司显示LED包括背光 LED、CHIP LED、RGB LED、Mini LED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显示LED业务销售额为671,345,759.98元,同比上升16.78%,报告期产能为9,957.07KK,产量为7,988.75KK ,出货量为7,704.98KK,产能利用率为80.23%,显示良率为97.6%,毛利率为17.87%,毛利率同比下降了1.58个百分点。销售额上升主要原因为大力拓展市场所致,背光业务竞争加剧及MINI LED在2021年成本较高为导致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照明LED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照明LED业务销售额为538,817,910.03元,同比上升19.61%,报告期产能为25,319.8KK,产量为22,785.05KK ,出货量为21,441.28KK,产能利用率为89.99%%,照明产品良率为98.6%,毛利率为14.17%,毛利率同比上升了1.89个百分点,销售额及毛利率同步上升,主要因LED整体行业逐渐回暖及产能利用率提升所致。
其他LED如车用、红外等业务发展较好,应用领域的发展态势可观。报告期内其他LED销售收入为211,951,414.24元,其中车用LED产品同比增长36.4%;红外LED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2.88%;公司主营业务为激光放映产品的控股子公司中科创激光公司销售收入为 69,627,708.35元,因疫情得到控制,影院逐步开放,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48.36%;紫外LED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2.26%。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产能利用率为87.33%。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事项如下:
(1)进一步优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流程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各项信息化项目也在陆续地开展,为公司在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在成本管控、系统优化、库存管理、客诉改善、人效提升方面持续精进,同时,全面提高生产精细化管控能力,优化管理流程,减少冗余资源投入,优化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及绩效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管理能力。公司还引进和提拔新的人才,不断完善绩效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内控体系以及通过不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等措施,使得公司及子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2)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扩产,抢占发展先机
为把握历史发展机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产能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0年12月7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226号),截至2021年4月28日17:00时止,平安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699,182,796.00元,2021年4月29日,平安证券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剩余认购款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全彩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全彩LED)封装扩产项目、次毫米发光二极管(Mini LED)背光封装生产项目及微型发光二极管(Micro LED)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在原有的技术积累和业务经验基础上,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巩固市场地位。
(3)募投实施地变更,融入湖北“芯屏端”产业集群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原浙江子公司拟变更为湖北子公司。
湖北子公司位于葛店经开区,地处长江中游南岸,是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第一家省级开发区,2012年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武汉城市圈中离武汉最近的国家级开发区。以葛店为中心,半径50公里范围内,人口占全省的 1/3,GDP 为全省的1/2,高等院校96所,在校学生130万人,市场容量和人力资源优势突出。 此外,葛店经开区聚集了包括三安光电、华灿光电、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国存储器基地等在内的“芯屏端”生产企业。通过在葛店经开区实施募投项目将有利于充分融入当地产业集群,有效利用优质客户资源,强化与上下游企业的战略合作,共同发挥协同效应,巩固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与湖北科创及葛店开发区组建基金
为加快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充分利用产业基金平台,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的领域,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瑞华光电有限公司用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与湖北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葛店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 5 亿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为 37,500 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后期拟申请湖北省引导基金出资 12,500 万元。
基金主要投资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且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的优质企业。
(5)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份进行授予及首次部份进行解锁及行权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实施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完成了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份的授予工作,授予预留部份期权192.5万份,预留部分授予人数6人。
2021年5月24日,经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同意按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期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数为:1498.86万份。
2021年6月11日,经公司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项。
(6)注重研发投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达110,370,363.39元,占销售收入的7.5%。截至目前,公司拥有授权有效专利232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23项,实用专利178项,其他专利3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