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九:联建光电易主
事件回顾:2022年8月10日,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269,ST联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
1、2022年7月30日,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峰投资”)以最高价竞得由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合计持有的83,649,380股公司股票,占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5.04%,南峰投资已完成上述司法变卖事项的全部缴款并取得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针对上述司法变卖事项的《执行裁定书》;
2、2022年8月9日,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与南峰投资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将本次司法变卖股份过户完成后剩余持有的28,263,017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召集权、参会权、提案权、质询和建议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给南峰投资行使;
3、《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在上述司法变卖股份完成过户后生效。生效后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将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南峰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20.12%的表决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峰投资和刘虎军、熊瑾玉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实际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本次司法变卖事项过户完成后,《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即生效,南峰投资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编辑点评:借助南峰投资的资源和资金优势,此次变更或将有助于推动联建光电各项业务的高质量发展,为其提供合理有效的支持,助力长远发展,这对于改善公司业绩,优化业务结构,无疑大有裨益,也为同样面对经营挑战的企业提供了可行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