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钱塘小学闽宁互动直播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68号12号楼东侧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D20221000102
项目名称:福州市钱塘小学闽宁互动直播录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项目为闽宁互动教学网络建设,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生产的产品,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序号3 高清录播主机
注:对单一品目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核心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评审时对于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以下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1、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必须提供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参与货物项目的,还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 注:上述规定与现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A10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A11资格承诺函(若有)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 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 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自行选择是否按该通知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至 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68号12号楼东侧二层
方式: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68号12号楼东侧二层福建精度工程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21点06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68号12号楼东侧二层福建精度工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钱塘小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钱塘巷25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0591-87803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精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568号12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林铮 0591-83839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铮
电 话: 0591-83839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