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十三中学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XG-2021-ZFCG01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十三中学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选取一家信誉良好,能够完成信息化设备维保服务的单位。具体服务包括:触控一体机(希沃)、黑板、音箱、直播教室、学生机房(锐捷云机房)、阶梯教室电子大屏等设备的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由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信息化维保等相关内容),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投标人;(2)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投标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7日 至 2021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
方式:现场购买,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原件,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函。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2009室开标交易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0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2009室开标交易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十三中学
地址:乌鲁木齐市幸福路370号
联系方式:刘宏程 0991-2620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二期)G座20层
联系方式:侯亚娟、王盛嘉、0991-668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亚娟
电 话: 0991-668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