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市某单位冬奥会测试赛3处场馆值班室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蓝光云鼎10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BJJ01-W1002
项目名称:北京市某单位冬奥会测试赛3处场馆值班室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77992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7799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生产或销售招标所需货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记录;
6) 投标人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等;
7)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9)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时间点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投标人的资格;
12)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北京市某单位冬奥会测试赛3处场馆值班室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北京市某单位的委托,我公司现对北京市某单位冬奥会测试赛3处场馆值班室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为2021-JWBJJ01-W1002。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LED屏幕、视频拼接处理器、LED控制器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预算金额:99.779925万元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生产或销售招标所需货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记录;
6) 投标人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等;
7)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9)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时间点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10)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投标人的资格;
12)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1年08月27日 至2021年08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蓝光云鼎1006室(详细地址)持本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领取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09月17日9时 00 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5号(导航地址:原展华商务B座)。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1 年09月17日9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参与开标会的人员需携带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本人参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提供本人近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近三个月以上的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某单位内网上进行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蓝光云鼎1006室
联 系 人: 郭老师 联 系 人: 张楠
电 话: 13810823967 电 话: 15001323797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生产或销售招标所需货物;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记录;6) 投标人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等;7)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9)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时间点为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10)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投标人的资格;12)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至 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蓝光云鼎1006室
方式:领取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5号(导航地址:原展华商务B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蓝光云鼎1006室
联系方式:郭老师13810823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蓝光云鼎1006室
联系方式:张楠15001323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楠
电 话: 1500132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