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宁市平乐小学等7所学校多功能报告厅及阅览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1-080085-GXGL
项目名称:南宁市平乐小学等7所学校多功能报告厅及阅览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话筒、功放、电脑、户内全彩LED屏、录播主机、电子云台软件、调音台、音频处理器、会议桌、会议椅、柜子、阅览桌椅、空调、书架、书桌、音箱等设备小计3360249.07元,氛围营造139750.93元,两项合计3500000元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货物需求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7日 至 2021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在对应的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本。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基本事项
1、采购计划文号:LQZC2021-G1-01066-001
2、资金来源批文号:C-2021-00759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4、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6、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7、监督部门: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0771-4950646
(二)疫情防控期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凡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含各县区分支机构)招标采购的非全流程电子化(纸质标)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每家供应商代表仅限1人参加,并严格按照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自做好相关防护工作,若因供应商代表不符合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无法就进入交易中心,导致无法按时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的按以下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b座1205 收件人:范金元 联系电话:13317613970
(3)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7)投标人选择投标文件邮寄包裹的,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对投标人标注为“邮寄”字样。
(8)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①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如有),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②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③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
联系方式:王大利 0771-4951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b座1205
联系方式:范金元 0771-3353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金元
电 话: 0771-335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