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观摩指挥室显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2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1-A-0141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观摩指挥室显示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0万元
最高限价:12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122 | 122 | LED显示屏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07日 到 2021年07月1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22日 08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7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联系方式:022-28024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联系方式:022-24538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志刚
电 话:022-24538217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