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凌源市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11217001
项目名称:凌源市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建设
预算金额: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脑2台:i5-10210及以上处理器/内存≥8G/≥512G固态硬盘/Win10/27英寸显示器/3年质保。
显示器2台:27寸显示器,折叠支架,支持多角度显示。
高清摄像机1台:采用1/2.9英寸207万像素高品质图像传感器,最大分辨率可达1920×1080,输出帧率高达30帧/秒。具有3、10倍两种光学变倍镜头选择。采用先进的聚焦算法使得镜头快速、准确、稳定地完成自动聚焦等;
摄像机壁挂架1套:高清摄像机壁挂架。
大屏电视3台:65英寸超大屏 4K超高清蓝牙语音遥控 2GB+8GB 人工智能语音网络液晶平板电视。
移动电视支架3套:国产定制可移动支架。
鹅颈话筒4台:48V幻像电源;超心型指向;抗手机、RF射频干扰设计;频率范围≥45Hz-16KHz;灵敏感度≤-38dB;输出阻抗≥2KΩ;动态范围≥110dB;拾音距离≥20cm。
音箱2台:驱动组件:4x3"锥盘全音源单元,单元直射排列;频率范围(-10dB):100Hz-20kHz;频响范围(±3dB:120Hz-18kHz;平均功率:120W;峰值功率:480W;阻抗:8Ω;灵敏度(1W/1M):94dB;输出声压级:115dB(峰值121dB)等;
功放1台:额定功率(立体声/并接模式,8Ω):400W×2;额定功率(立体声/并接模式,4Ω):550W×2;额定功率(单声道/桥接模式,8Ω):850W×1;总谐波失真:<0.05%;互调失真:<0.04%;阻尼系数:>500;保护:短路、直流、超温、过载;电源要求:185-240V 50/60HZ等;
数字音频处理器1台:软件环境要求:运行于WINDOWS操作系统下;支持I0S移动终端远程控制;12路输入、8路输出平衡接口;支持编组控制功能,通道拷贝、粘贴、联控功能;支持面板远程控制等;
时序电源1台:采用双面板+SMT表面贴片工艺,空调专用继电器,可承载80A浪涌电流冲击,紫铜输出万能插座。8路电源时序控制,每路延时1秒。可通过软件设置延时10分钟关闭,给投影机提供更好保护。整机容量50A,进线采用符合CCC要求的4平方RVV软电缆,内部设计保留20%电流余量等;
打印机1台:黑白激光打印机,内置wifi无线网络办公功能,支持纸张尺寸A4。
网络交换机1台:企业级24口千兆以太网+4口千兆光 交换机。
机柜1套:19寸标准机柜;办公桌2套:约3.6m*0.8m,书记员桌子约1.4m*0.8m;办公椅4把:约0.5m*0.5m;LED灯8套;节能LED光源。遮光窗帘2幅:加厚 100%遮光,约8m;背景制作1项:竹纤维防火墙板,阻燃,防潮。约3.6m*6.2m;墙面装饰1项:阻燃处理,亚克力立体字,国徽。约3.3m*6.2m;电子时钟1台:显示时间,年月日。彩色打印机6台:A4幅面无线彩色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打印/复印/扫描/大容量进纸;电脑6套:i5-10210及以上处理器/内存≥8G/≥128G固态硬盘+≥1T机械/Win10/27英寸显示器/3年质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 至 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根据公告内容将报名材料发至liaoningjinchang@yeah.net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电汇文件费至我司账户(截图发至邮箱),我司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源市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82-4-8号
联系方式:0421-6989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 024-228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