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春市市直学校智慧教育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业2021-B11-016
项目名称:宜春市市直学校智慧教育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8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 项目名称:宜春市市直学校智慧云办公电脑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第一包 项目编号:大业2021-B11-016-1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项目具体要求 |
1 |
智慧云办公电脑设备 |
1项 |
784.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
第二包 项目名称:宜春市市直学校智慧录播教室建设采购项目(第二包)
第二包 项目编号:大业2021-B11-016-2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项目具体要求 |
1 |
智慧云录播设备 |
1项 |
193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
2 |
精品录播教室设备设施 |
8间 |
12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
第三包 项目名称:宜春市市直学校智慧软件平台采购项目(第三包)
第三包 项目编号:大业2021-B11-016-3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项目具体要求 |
1 |
智慧软件平台 |
1项 |
583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
第四包 项目名称:宜春市市直学校智慧一卡通采购项目(第四包)
第四包 项目编号:大业2021-B11-016-4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项目具体要求 |
1 |
智慧一卡通 |
1项 |
303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方式: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17: 00(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提供下列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报名资料: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3楼会议室(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卢洲北路587号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17: 00(北京时间)止,投标人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提供下列文件进行报名登记,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资料: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50000元,第二包:62000元,第三包:100000元,第四包:6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账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二)、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四个包,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和服务能力投标。
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见第六部分“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21年12月21日09: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一套用WORD/EXCEL软件编制的包含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的电子文件刻入U盘一份,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投标人请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项目内容、实施环境等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采购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自主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特别说明:如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应授权给低风险地区人员进行现场投标;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三)、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会议室(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卢洲北路587号 )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四)、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各包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五)、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卢洲北路587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18720503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联系方式:张小玲0795-3919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怀东
电 话: 18970523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