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购买五里所和樟木所综合指挥调度室LED大屏一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C2021-C1-02945-GXZS(重)
项目名称: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购买五里所和樟木所综合指挥调度室LED大屏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169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169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室内全彩P1.53屏,宽4.85,高2.05面积10平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至 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供应商注册入口”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模块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前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无。
(2)公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相关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开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开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4.若磋商供应商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可在30分钟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本项目可接受现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如下:(1)现场送达方式: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具体交易厅详见电子屏幕);(2)邮寄方式: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幢1122号 (广西中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人:尹工,联系电话:0775-4260313;(3)电子邮箱方式:877261738@qq.com。
5.在磋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后,如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且无法通过政采云“异常处理”端口处理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0775-4555290、0775-456464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西侧
联系方式:覃和荣 ,0775-4722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幢1122号
联系方式:尹工 ,0775-426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和荣
电 话: 0775-472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