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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21-11-29 作者:pjtime资讯组

    项目概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1-2021-59380

    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10,39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310,39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LED大屏显示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28,745.00 -
1-2 其他货物 执行指挥平台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15,000.00 -
1-3 其他货物 扩声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8,660.00 -
1-4 其他货物 会议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0,750.00 -
1-5 其他货物 集中控制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7,900.00 -
1-6 其他货物 视频会议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0,300.00 -
1-7 其他货物 门禁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330.00 -
1-8 其他货物 网络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76,000.00 -
1-9 其他货物 其它辅助配套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7,70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四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需另提供有效期内《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四级或以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开标大厅(注:9:00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6、招标文件的编号:GDHD21GDHG0911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64号

    联系方式:0753-232523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10楼1004号

    联系方式:0753-225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3-2259923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1112412).pdf

    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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