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连市科技馆LED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1-1118
项目名称:大连市科技馆LED全彩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LED全彩显示屏1套(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1.本项目供应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供应商报价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2.本次采购,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配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1.截至2021年11月23日,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至 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采购工作,供应商需将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等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邮件内容(XX项目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标明邮件标题可能会影响报名邮件查看),邮件发送成功后需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供应商后果自负。3.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登记后,供应商文件费(售价为:300元/套,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文件费缴纳到账后(缴纳方式:微信支付、电汇;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文件费电汇收款账号:“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7211010182800054688”,注明**项目文件费),代理机构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00号
联系方式: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0411-83640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陈禹晗 孙 波、0411-8815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禹晗 孙 波
电 话: 0411-8815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