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中心LED大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 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最高限价:71.5万元,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预算金额:71.5万元
项目编号:XSX-CG-202111079
项目名称: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中心LED大屏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LED大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确保与调试。
质保期: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合同项下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址:响水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响水政府网-招投标信息(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600元/份,报名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将费用打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如下),响应供应商只有在交纳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磋商,否则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收款单位: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银行账号:1040510104001225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城中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 月15日15点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033195452@qq.com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腾讯会议号:313361523
五、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1年 11 月1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网上谈判,腾讯会议号:31336152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70%,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审计价的2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侯先生
联系方式: 0515-86882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丰区丰尚国际十七楼
联系人: 陈晓忠
联系方式: 1586207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