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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数字化展示平台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21-10-16 作者:pjtime资讯组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数字化展示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082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数字化展示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2)服务规模: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城市多维呈现系统、区域知识产权可视化系统、产业技术链数据可视化系统、商标互动展示系统、运营城市产业综合展示系统、中控系统平台、线上云展厅系统等内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4)采购范围(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服务要求):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数字化展示平台采购项目全部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总计36个月,其中建设期3个月,完善期15个月,保障期18个月。要求1个月内完成中心建设,3个月内完成数据对接及试运行并进行第一次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资信证明)。企业需具备2021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企业需具备2021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至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供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湖大路5799号)二楼B2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数字化展示平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082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数字化展示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2)服务规模: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城市多维呈现系统、区域知识产权可视化系统、产业技术链数据可视化系统、商标互动展示系统、运营城市产业综合展示系统、中控系统平台、线上云展厅系统等内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4)采购范围(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服务要求):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数字化展示平台采购项目全部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服务周期总计36个月,其中建设期3个月,完善期15个月,保障期18个月。要求1个月内完成中心建设,3个月内完成数据对接及试运行并进行第一次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资信证明)。企业需具备2021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企业需具备2021年内任意三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湖大路5799号)二楼B21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薛皓、0431-81335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王贺楠、0431-8166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贺楠

    电话:0431-81668785

    4.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81335709

    5.政采贷工作部门信息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431917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科学技术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薛皓、0431-81335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王贺楠、0431-8166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贺楠

    电 话:  0431-81668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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